“环评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公众参与,之前的公众参与没有真正实施。”陈立雯说,她目前拿到的两份环评报告,公众参与环节,签名者不是冒签就是不在应参与的范围内,公众参与形同虚设。环评全本公布也有助于这一环节的改善。
不过,《指南》中提到的环评全本公布的例外条例,仍让陈立雯担忧。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建设方在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公开时删除。陈立雯质疑,这样的规定是不是会有寻租空间?仅有建设方和主管部门判定是否客观?是否应该引入第三方参与?
中华环保联合会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也对此表示担忧。但是,他认为,诸如公众熟知的工艺和技术,产生多大的污染量,产生这么大污染物如何处理,这些信息肯定是要公开,而这些信息是公众监督的重要凭据。文/本报记者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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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下放25项环评审批权限
环保部昨日下放25项环评审批权限,主要是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抽水蓄能电站等。
同时,环保部将继续保留对产能过剩、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对生态影响突出、敏感复杂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
环保部负责人介绍,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简化、减少部分环评审批项目,并将对环境影响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审批方式进行调整。
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双移送”
上月,环保部取消北京大学等8家机构的环评资质,注销58名环评技术人员资格登记,并要求26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
环保部昨日在《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未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公众意见集中强烈的建设项目,在整改到位之前一律不予通过环保验收。对环评从业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资质;对建设项目未批已建成、未验已正式投产等突出违法行为提出“双移送”措施,除依法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外,同时对其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