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获跨国诈骗案 4个月追回在逃人员37名

作者:朱琨 赵家新 朱俊 来源:人民公安报
2013-12-04 15:15:29

合伙诈骗1亿多元、潜逃至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万某做梦也没想到,在境外“洗白身份”,隐姓埋名生活11年,最终还是被江苏警方抓捕回国。

在公安部指导下,江苏警方探索建立打击犯罪新模式,自7月下旬起,精心组织开展“境外追逃江苏行动”,集中追捕全省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抓获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37名,万某就是其中之一。

即使逃往境外也要缉捕归案

近年来,江苏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对外交流频繁,跨国犯罪和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也逐年增多。江苏警方在2011年的“清网行动”中,清网率和追逃绩效均列全国第一,但全省仍有151名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未归案。

今年初,江苏省公安厅新一届党委成立后,认识到只有将这些在逃人员绳之以法,才能适应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要求,提升保一方平安的能力。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王立科明确要求,要营造强有力的严打震慑效应,犯罪分子即使逃往境外国外,也要把他们缉捕归案,以追逃战果维护国家形象、法律尊严,为受害人伸张正义、挽回损失。行动期间,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151名境外在逃人员涉案管辖的市、县公安机关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谁办案、谁上网、谁主追”的职责,在全省形成了统一指挥、资源整合、多方联动、合成作战的工作格局。

积极开展跨国境警务协作

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改善了国际执法环境,为江苏警方境外追逃创造了条件。江苏公安机关主动与公安部主管部门对接联络,接受业务指导,统筹利用国际警务资源,积极开展跨国境警务协作,先后向25个国家驻华警务联络官发出协查请求,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29名在逃人员发布红色通报。我国驻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警务联络官大力推进追逃协查工作,积极发现挖掘在逃人员活动线索,协同当地警方开展抓捕。在南京市、句容市杀人的姜某、韩某均为韩国人,作案后潜逃回国,通过跨国办案协作和司法合作,推动了韩国司法部门对这两名在逃人员予以抓捕和审判。

追逃行动中,江苏警方强化诸警种合成作战和国内司法力量联合作战。省公安厅国际合作部门负责对外通报联络、提请发布红色通报、吊销在逃人员护照等事项,刑侦、经侦、禁毒、治安等侦查部门负责具体案件侦办和在逃人员追捕工作,保证了各环节紧密衔接。同时,组织办案地公安机关与在逃人员户籍地、流窜地和出境地公安机关配合,把境内信息研判、线索侦查等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了公安机关跨区域、跨警种追逃的合力。追捕境外在逃人员适用法律和政策要求高,公安机关主动协调检察院、法院,加强对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政策,规范办理境外在逃人员逮捕手续的流程,依法对回国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予以从轻从宽处理,为有力有序推进境外追逃行动提供了保障。

建立境外追逃工作长效机制

江苏警方把现代科技与传统手段相结合,充分运用到追逃行动中。他们对境外在逃人员实行“一人一策”,逐人、逐案研究制定追捕策略和措施,既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信息手段,又发挥教育规劝等传统手段的运用,努力提高追捕工作效能。对犯罪情节较为恶劣且掌握一定活动线索的在逃人员,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出境追捕一个”的要求,先后派出15个工作组开展跨国境警务协作,从境外成功抓获了17名在逃人员。对犯罪情节较轻微的在逃人员,强化教育劝返,敦促其投案自首,共有1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江苏警方及时把追逃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和完善境外追逃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追逃能力和水平。他们完善了追逃工作责任机制,把追捕境外在逃人员能力作为衡量一个地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水平的重要标志,逐级、逐部门分解落实追逃责任,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完善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针对跨国境警务协作、发布红色通报、吊销护照和出境追逃、执法办案等重点环节,建立一系列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固化了警种、部门、区域与上下级的协作联动关系,使得统筹国际、国内资源追逃成为常态;完善了源头管控工作机制,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持有护照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避免犯罪嫌疑人出逃,保障了侦查办案工作有序开展。

编辑 黄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