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值班弄伤来工厂捣乱少年 被其父母索偿2万元

作者:张玮 来源:滨海时报
2013-12-03 17:11:27

保安值班弄伤来工厂捣乱少年 被其父母索偿2万元

每月只有两千元左右收入的保安秦师傅最近遇上了一起纠纷,由于他工作时弄伤了一个来工厂捣乱的少年,被少年父母要求索偿2万元。

秦师傅下岗后来到一家工厂做保安员,每月有两千多元的工资,虽然钱不多,但工作不算辛苦,又能兼顾到家里,因此秦师傅非常珍惜这份工作一干就是四年。秦师傅所在的工厂专门做电子零部件,他上夜班时主要就是负责看管库房的零件。

由于秦师傅所在工厂最近的业务很忙,所以生产加工的部分零部件无法全部放在库房只好暂时存在办公楼的固定区域,该办公楼旁边是公司的铁栅栏围墙,只要翻越过栅栏外人就可以进入工厂。

就在几天前秦师傅上夜班的时候,在工厂对面居民区居住的十三岁少年小涛和伙伴李某偷偷翻越了栏杆跑到了秦师傅所在的工厂。小涛和李某并没有什么企图,只是图新鲜想看看工厂里有什么东西可以“玩”。小涛和李某觉得这就是一次探险,他们进入工厂后就溜进了办公楼,守着监控录像的秦师傅突然发现了这两个孩子,他以为是小偷,于是立即通知同事赶往了办公楼。秦师傅当场抓住了李某,见是两个孩子,秦师傅就对李某说,“你们怎么进来的,赶紧回家,这里不能随便进!”李某被抓后害怕得要命,叫嚷着让小涛救自己。秦师傅一直抓着李某想把他赶到工厂外面,而小涛见同伴被抓冲向了秦师傅一面用手抓挠秦师傅,一面向秦师傅吐口水!秦师傅为躲避小涛的袭击一只手抓着李某一只手阻挡小涛不要伤害自己,他冷不丁地一推,小涛被推倒撞到了玻璃门的边缘上。就这样小涛的头部被划了一个很深的口子,鲜血直流。

很快秦师傅和同事将小涛送往医院救治。小涛的头部缝了好几针,并且还出现了轻微脑震荡的症状。事发后小涛的父母要求秦师傅赔偿孩子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万元。然而秦师傅觉得自己是在正常工作,自己也不是故意弄伤孩子,而是为了躲避孩子的抓挠出现的意外。小涛的父母不但要求秦师傅赔偿还找到了工厂的负责人,他们称孩子在工厂内受伤,该工厂是有责任的。但工厂主管认为这是小涛自己造成的,他有过错在先,工厂不可能对其赔偿。(文中主人公为化名)

◎ 画外音:

工厂并不是对外开放的场所。小涛夜间爬到工厂内玩,保安秦师傅对其驱赶属于正当的工作。小涛受伤并不是秦师傅故意所为,而是由于小涛对秦师傅抓挠秦师傅正常躲避无意中造成的,要求秦师傅赔偿确实说不过去。另外,小涛夜间爬到人家的工厂玩其父母对他的监护并不到位,小涛父母理应承担一半的责任。

◎ 相关链接: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秦师傅是受聘于工厂的保安员,作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他在工作时造成了他人的伤害,工厂应该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小涛的父母有权要求工厂对小涛的受伤作出一定的赔偿。

编辑 黄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