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挥巡视工作“千里眼”作用挥利剑斩贪腐

来源:河北省纪委
2013-11-28 15:36:07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河北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巡视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发挥“千里眼、顺风耳”作用,集中“火力”查找案件线索,为打“老虎”拍“苍蝇”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巡视工作水平,增强巡视工作实效。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实现巡视常态化

建立省委巡视组驻市常态巡视工作机制。以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为监督重点,对市、县两级实行常态化巡视监督,将省委巡视组数量由7个增加到11个,实现每个设区市有一个巡视组常驻。驻市巡视组一年一轮换,对市本级每届任期巡视1至2次,每次巡视时间一个半月左右;未安排巡视的年度,采取回访、巡查方式实施监督,进一步提高巡视频次和效率,增强巡视监督的时效性。同时,对驻在市所辖县(市、区)及原由其管理的省直管县(市)(以下均简称县)进行巡视,对省委交办事项及时办理,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随时向省委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地方及时开展专项巡视,形成经常性的监督态势。

建立对县巡视、巡查和回访相结合的综合监督机制。针对县(市、区)分布区域广、数量多的特点,以实现每年对县巡视监督全覆盖为目标,省委巡视组根据驻在市所辖县的数量,在坚持组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视情况分成2—3个小组分别开展对县巡视,各小组每年巡视5—6个县,每个县集中巡视1个月左右。同时对其他县开展巡查或回访,每个县上、下半年各安排5天左右。对巡查或回访中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报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其开展集中巡视。年度巡视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除按规定提交巡视情况报告外,对当年驻在市和所巡视、巡查、回访县的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经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省委“耳目”的监督和预防作用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巡视工作信访举报机制。建立以举报电话、举报箱、接访、约访为主要渠道的信访举报工作平台。在全市范围公布省委巡视组办公地址和统一固定的举报电话,在公共场所设置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重要信访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约谈,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发现问题线索,实现信访举报信息的常态收集、统一管理。要求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正当、合法上访群众采取阻止、隔离措施,不得拦截举报信件、干扰举报电话,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拓宽监督方法,突出重点,促进职责明晰化

以工作任务为牵引,突出监督重点。实行“1141”工作法,即“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做到四个着力,达到一个目标”。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就是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做到“四个着力”,就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达到“一个目标”,就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以发现问题为职能,丰富监督手段。探索实行延伸了解情况制度。将延长监督链条作为破解监督现任难、发现问题难的有效途径,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在当地任职时间较短的,省委巡视组应向有关设区市委、政府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其在担任上一职务期间的有关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省委巡视组搭建干群互动平台,及时听取干部群众对原任党政主要领导的评价和意见,视情向省委、市委反映,并向正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进行巡视的省委巡视组提供。建立暗访工作制度。将暗访作为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的重要措施,根据巡视工作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开展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基层群众,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核实有关情况。

以群众意见为重要参考,拓宽问题来源。完善民意评价机制。将民意作为评价巡视对象的重要参考和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提高基层群众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中的权重,借助统计部门和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的力量,广泛收集基层民意,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对被巡视对象作出更加全面、真实、准确的评价。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将网络作为了解相关情况、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和渠道。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和省委各巡视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工作,对互联网上涉及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信息,及时收集、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同时通过网络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

注重成果运用,敲山震虎,提高工作时效性

强化成果运用。把巡视成果运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将巡视成果运用到查办案件、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等有影响、有震动、有约束力的方面。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纪委移交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件,向省委组织部移交领导干部专题评价材料34件,省纪委责成有关市纪委对反映县级干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立案调查1人;巡视组将部分信访件转有关市、县纪委调查并要求报结果,有5名县级干部、5名科局级干部被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对去年巡视的46个县(市、区)党政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委并抄报中央巡视办,得到中央巡视办和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加强督办督导。建立健全成果运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逐项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确保成果运用落到实处。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对上一次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视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会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对整改问题实行挂账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巡视地区、单位了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对情况复杂、涉及体制机制、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立项督办,推动巡视中发现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对巡视中发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等3个省直机关、2家省属企业、2所省属高校的问题34个进行逐一督办,落实整改意见建议37条。

坚持以公示促公正。巡视工作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在按照规定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党组织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的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开的时间、范围和方式,由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制定统一规范,并会同有关省委巡视组和被巡视单位上级党组织进行监督。同时扩大监督效应。责令巡视地区和单位要在依据巡视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