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孩子的“罗生门”远未结束 真相在哪里?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11-28 08:53:49

11月19日下午,江先生和另外两名家长约蒋老太家人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并请事发时在场的多位目击证人前往作证。

南外镇司法所建议,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共计两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4部分,3个孩子家长及蒋老太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剩余的由老人一方自行承担。

对于这样的调解建议,江先生和另两名家长接受不了,表示孩子明明是做好事却要赔钱,以后孩子都不敢做好事了。但最后,双方还是达成了口头协议,同意调解,并约定21日下午付钱。

21日上午9时,两方再次来到了达川区南外镇司法所。据媒体报道,这一次,江先生推翻了此前达成的口头协议。南外镇司法所因此决定终止司法调解,建议当事双方走正常的诉讼程序。江先生及另外两名家长正欲离开时,蒋老太的儿子龚发安和孙子却将江先生堵住不让他离开。江先生最后拿出1100元。

当天上午,江先生就来到南外镇派出所,以敲诈勒索为名报了警。

同一天,一篇题为《扶起摔倒太婆 3小孩被指肇事》的报道把这件事公之于众。报道还称,记者致电蒋老太的儿媳胡诗美时,胡诗美承认婆婆是在家洗澡摔倒的。紧接着,达州当地的电视节目《达州全搜索》作了跟进报道,他们同样电话采访了胡诗美,并得到同样的对答。

这几乎给了蒋老太一家致命的一击。

事后,胡诗美称因为想通过医保报销医药费,以为电话里是社区来调查的人,所以就谎称老人是自己摔伤的。她还称,这么说是调解时与孩子家商定的,“1万元报销医保,其他的平摊”。

汪华喜告诉记者,一旦发生粉碎性骨折,老人根本不可能下地走路。这也意味着,如果老人的伤是在家形成的,那么,老人就不可能步行至事发地点。而无论是孩子还是目击证人,都称老人是步行过来的,且事发后被直接送到了医院。那么,这意味着老人在家摔伤的说法并不现实。

报道发出后次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就迅速作出反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晚20时在微博上发布调查处理情况。调查结果称蒋光容自己摔倒,并非由3个小孩推倒。

此外,处罚决定书认为蒋光容和儿子龚发安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对蒋光容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发安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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