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持团购旅游券游香港被逼购物3000元

来源:法制晚报
2013-11-24 17:05:34

又到年底港澳游的出游高峰。《旅游法》严厉打击靠购物吃回扣的现象后,许多低价团转战到了团购网站上。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几十、几百元的旅游券在网上销售火爆,发券的旅行社大多会将旅客带至香港等旅游目的地后,强迫游客购物来获取利润。而这些出售旅游券的团购网站缺乏统一认证,监管存在漏洞。

案例 持旅游券游香港 被逼购物3000元

王先生是某保险公司的客户,该保险公司为回馈老顾客,赠送王先生一张“4天3夜港澳游”旅游券。该旅游券写着“持本券自行到达深圳跟团每人收220元(导游小费和口岸费),全程再无任何费用”。王先生感叹“馅饼”真的砸到自己头上。

到达深圳后,王先生发现同团的20多人全是持券旅游的。王先生隐约感觉自己上当了,但已到深圳,只好硬着头皮跟着走。

在皇岗口岸,导游要求每个游客签购物协议,“不签就不能去香港!”到达香港后,导游带游客进了一家珠宝店,随后将店门锁死。游客不想买店里商品,导游便破口大骂。就这样,游客被关了3个小时,每人平均购物3000元以上。

随后,导游带游客去了手表店、巧克力店、百货免税店,同样是强迫消费。

行程结束后,王先生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经调查,该旅游券的发行方根本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其无偿向保险公司提供旅游券,保险公司以此为噱头作为礼品赠送给消费者,是一起无资质经营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调查 旅游券网购火 价格低至几十元

王先生反映,同团部分游客的旅游券是从网上团购买的。而此前,有港媒报道,香港游低价团近期又有“抬头”趋势,许多是通过网络销售。

法制晚报记者昨日登录团800网站搜索,发现团购网提供的旅游产品多达628件,其中200元以下的低价产品128个,基本上是以香港、北京、云南、海南等地的当地游为主,而香港的价格最低,“58元香港3晚4天双人游”、“88元香港3晚4天双人游”,平均一个人的价格只有二三十元。这些低价旅游产品多数是以“团购旅游券”的形式发送到游客手中。

这些低价团购十分火爆,某款“58元双人游”的产品团购人数超过5000人,标价399元的“港澳5天单人游”的团购人数近万人。

记者看到,虽然这些产品宣传的大标题里,都标注的是“深圳国旅”、“中国国旅(深圳)”等企业,并称“香港旅游局赞助”、“全免导游小费、口岸服务费+免费接机接站”等广告语,但是团购券中并没有给出详细的企业单位名称和地址,只提供电话,有的只留了网聊号码。

游玩行程 包含进店购物

记者点开一家名为“品牌旅游团专供”、售价为308元的港澳双人游网页,网页大标题写着“香港旅游局联合特大品牌赞助,回访口碑最好的港澳游”。

记者拨打了网页上留下的客服电话。

“我们这个产品是要包含购物的,这您可得想清楚了。”客服“坦诚”地告诉记者。

客服表示,港澳游3晚4天的行程要进3家店,不过游客可以随便逛逛,不是必须要买。当记者询问“《旅游法》不是禁止购物?”时,该客服表示,他们不“强迫购物”。记者又表示《旅游法》也禁止指定购物时,客服一时语塞,随后嚷嚷道:“图便宜就得购物,您要想不购物,就去报纯玩团。”

在整个交流过程中,客服一直自称是来自“深圳国旅”,不过,当记者询问其办公地址时,他又说不出来,表示记者“没必要知道”。

自称“深圳国旅” 办公地址不相符

随后,记者又点开一家售价为88元的港澳双人游团购网页。这个产品网页标注称“中国国旅深圳旅行社有限公司”,并给出了其办公地址为:罗湖区嘉宾路3004号南洋大厦1楼。拨通网页预留的电话后,一名客服表示,他们是深圳国旅,而且保证全程无购物,产品质量没有问题。

记者登录国旅总社官网,找到位于深圳罗湖区的17家门店,发现仅有一个和其相近的地址,为罗湖区嘉宾路海燕大厦807号的罗湖海燕营业部。记者拨打了该营业部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听说南洋大厦还有一家国旅的门店,而且门店也没有通过团购网站促销。当听到88元的价格时,该工作人员急忙提醒,目前国旅不包含海洋馆和迪斯尼的4日港澳游还需要1500元/人左右,两人88元的价格千万不能信。

旅行社资质 团购网没统一认证

这些低价旅游券存在问题,团购网在上线相关产品时有没有对旅行社的资质进行认证?

记者致电提供上述“308元品牌旅行社专供”的团购网站“爱丽网”,称担心旅行社的资质,所以想让工作人员查一下该旅行社是否有企业执照登记,但是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些旅行社都是单独和团购业务员沟通签约的,所以执照证件都在业务员手中,自己看不到。

网站是否有统一标准对旅行社资质进行认证?该工作人员透露,并没有统一标准,更多的还是业务的要求,有的团购业务员要求商家提供企业执照,但有的就不要求。该工作人员还强调,消费者如果团购港澳旅游后,详细细则直接和旅行社联系,自己“什么都不清楚”。

揭秘 低价旅游券和“黑一日游”没区别

业内人士表示,以往“零负团费”更多的是通过企业赠送的形式。《旅游法》严禁“零负团”等现象,不少黑旅行社通过团购网“团购”、“低价”的特点隐藏起来。

“旅游券和街边散发小广告的黑一日游是一个道理。”今天上午,国旅总社旅游度假部总经理张陵捷向记者表示,街边一日游小广告上也是印着“中青旅”、“国旅总社”的字样,但是背后却是连旅游经营资质都没有的“小作坊”,只不过是发送渠道不同。

那么为何市场上多出现以深圳为出发地的港澳游呢?张陵捷说,从北京直飞香港的团也有,但交通成本高。黑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就让游客自行前往深圳,然后从深圳入关,这样就能节省一大笔交通费。

企业、网站“帮”拉客源 每人给几十元回扣

“团购旅游券是随着团购网站的兴起才出现的,也就1年多的时间,而以前多是和保险、商场等企业合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些“黑旅行社”为了得到客源,基本上都是私下和企业,甚至是直接和销售团队合作,“比如消费者购买了5万元的寿险或者购买了商场里的珠宝,销售会以赠送的形式送给消费者旅游券,也算是消费者购物的一种‘附加值’。”

而对于带来客源的企业或团购网,旅行社则按人头给他们回扣,基本上每个人返回10—50元不等。

而剩下的事情,不用说也可以想象。消费者参加了这样的“零负团”,带团的导游自然要把团费通过购物的手段挣回来,如果消费者不愿意,就强制购物。

追问 消费者如何追责?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如果旅游券是企业赠送的,商家不可能无故赠送消费者旅游券,如果是在交易的前提下,就可以将赠与看成交易的一部分,赠与者理应对赠与物品的质量负责。

而如果是代为销售的网站,更具有销售责任,如果消费者在其网站上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完全可以向网站进行投诉,如果是在网站上购买商家的产品,需要网站先行赔付给消费者,之后网站去找商家追偿;如果是网站和商家合作的方式,网站就需要自己承担这部分损失。

黑旅行社如何打击?

“虽然《旅游法》正式实施,但是对于这样的零负团还是无法打上板子。”刘思敏表示,《旅游法》实施,是对旅行社的约束,而那些连“注册”都没有注册的“黑旅行社”不在《旅游法》的“监管”范围内,即使“打板子”也打不到黑旅行社身上。对于黑旅行社,更需要旅游执法机构联合工商和公安一起打击。

而对于为其提供网络平台的团购网站,也需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一直以来,团购网站主体不明、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消费维权难等问题一直存在,除了其行业自身优胜劣汰外,相关部门也应对团购网站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整治。

国家旅游局上周发布第17号旅游服务警示,称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冒充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均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警示广大游客,如需执券旅游,请向当地旅游部门核实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切勿盲目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