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抢夺入罪门槛提至1000元

来源:长江日报
2013-11-19 08:58:34

4种情形

不起诉或免刑事处罚

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种情形

驾车逼挤他人夺财 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此外,解释还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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