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 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

作者:李婧 来源:人民网
2013-10-30 17:06:56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

据悉,上诉人于日前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李某某新辩护人曾代理球星强奸案

另据了解,李某某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律师:此案尚有疑点 如果认罪可能获轻判

今天,就此案审理中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张燕生、许兰亭。

记者:李某某是未成年人,一审被判处十年徒刑,其量刑比此前业界预测的“七年”要重,您认为判罚是否合适?

许律师介绍,因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是法定的量刑情节,一审判决肯定考虑了李某某是未成年人的情况。

张燕生律师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奸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考虑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法院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选择从轻处罚还是选择减轻处罚,则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法院既可以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判处其10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判处李某某10年有期徒刑,可能是一方面考虑到李某某是未成年人,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李某某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认罪、悔罪或者赔偿受害人等酌定减轻量刑的情节,而且是本案共同犯罪行为的发起者,所以对他选择了从轻处罚而不是减轻处罚,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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