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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二审宣判 山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2013-10-25 12:37:0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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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二审宣判 山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资料图片:9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一审宣判后,法警给薄熙来戴上戒具(9月22日摄)。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编辑:张少虎 标签: 二审 裁定 一审判决 剥夺政治权利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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