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性侵幼女犯罪零容忍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3-10-24 17:07:44

中国日报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吕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今天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指出,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违背了道德操守,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这些人犯罪与普通公民犯罪相比,社会影响更加恶劣,此类犯罪社会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对此要持零容忍的态度。

周峰表示,对于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对未成年实施性侵害犯罪的,《意见》规定了更要依法从严惩处。此类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本身就违背了应负的肩负职责,严重挑战社会道德伦理底线,同时这类犯罪相对比较隐蔽,持续时间很长,尤其是有继父女关系、养父女关系,或者是教师职业,往往性侵次数多,时间长。而被害人因为年幼,认知能力较弱,自我保护能力较低。所以这种案件的危害性相对来说更大。

周峰说,极少数的国家工作人员违背了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严重的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这些人犯罪与普通公民犯罪相比,社会影响更加恶劣,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社会影响比一般公民犯罪要大得多,包括此次云南大关县这个案件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考虑到这种赋有特殊职责的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社会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对此必须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件就要严肃处理一件,以实现对幼女特殊、优先保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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