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吕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今天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及典型案例。《意见》指出,针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等犯罪,《意见》要求从重处罚。
《意见》指出,只要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的对象中包括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强迫幼女卖淫的,则要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直至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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