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江苏南通人汤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4月18日晚上8点多,小毛和小谢两人正在义乌市江滨公园内散步,突然发觉前方有一陌生男子正时不时的将目光瞧向她们。
小毛觉得害怕,又想到自己两人都是女的,怕遇到坏人的她赶紧拉着同伴往回走。
还没走出几步,那名盯着她们看的男子突然冲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刀,对方狠狠地说:“不要动,不要说话。”
在月光下,男子手上的小刀闪闪发亮,这让小毛感到十分恐惧,她一边后退一边拼命尖叫,而小谢则趁着这个时机赶紧跑到一旁报警。
小毛的尖叫声让那名男子感觉情势不妙,就放弃了抢劫的念头,逃之夭夭。不过,当晚9点多,警方在江滨公园附近将他抓获。他就是江苏人汤某,今年23岁。
汤某所交代的抢劫目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他说,自己只想要20元钱。连如何使用这点钱,汤某都已经打算好了,“其中12元拿来上网,7元买烟,1元买水。”(通讯员 金隽婷张代磊 实习生 叶星辰 记者 贝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