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20天团费大涨 大批小旅行社放假

作者:翟开矿 来源:燕赵晚报
2013-10-21 14:09:54

新法20天 大批小旅行社放假

■团费较《旅游法》施行前大涨,报团游客同比减四成

■“低价团”经营模式被打破,旅游业进入洗牌阵痛期

经历了十一假期的首场“大考”,已经实施20天的《旅游法》引发了旅游市场一系列变化,旅行社依法经营意识增强,零团费、强制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行为得到初步遏制;游客依法维权和文明出游意识增强,“自由行”更受青睐。而团费上涨致报团人数锐减、大批小旅行社关门放假,导游灰色收入被斩断后纷纷转行、游客遭遇想购物却买不成的烦恼等等,也让旅游业正在经历着转型的阵痛期。

旅行社的烦恼

旅游价格归真 游客人数大减

过去,各大旅行社主打价格战,甚至以零团费吸引游客。《旅游法》的出台打破了低价团、零团费的行业竞争与经营模式。《旅游法》明文禁止了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禁止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使得旅行社的获利方式成为单纯的团费,原来很多隐性的费用变得明确,团费大幅上涨实则是“回归到正常水平”。

但出游价格的大涨,直接导致了游客人数的锐减。记者从石市各大旅行社了解到,自10月1日至今,参团游客人数同比骤减40%左右,国内长线游、港澳游、台湾游、东南亚游等降幅最为明显。个别旅行社10月份港澳游发团人数为0。十一之前一直火爆的台湾游,如今也门庭冷落,石家庄飞台北航班由于客源减少,大部分座位被转卖给了山西旅行社。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石家庄共有200多家旅行社,现在由于生意冷落,大批小旅行社已纷纷关门放假。预计最短三个月最长一年,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旅行社可能会支撑不下去,集中提交注销申请。

导游的烦恼

灰色收入没了 纷纷离职转行

《旅游法》对旅游行业的影响,在导游身上也表现明显。《旅游法》中不得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规定,斩断了导游的灰色收入,让他们整体收入锐减,部分导游开始离职转行,更多的导游则在观望。

已经在石家庄做了5年导游的小刘说,《旅游法》实施前,他们的主要收入是基本工资(200-400多元)+带团补助(50-100元/天)+购物、自费项目提成。一般去海南、云南、港澳等旅游购物、自费项目多的地方,按照全陪导游、地接导游和大巴司机2:4:4分成,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提成是每月收入的大头。现在这部分收入几乎被斩断,所以不少同行都选择另谋他职,离开了旅行社。

据了解,现在一些旅行社开始给专职导游增加基本工资,或者提高带团补助,但还是赶不上导游此前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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