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医疗纠纷医院有过失 骨科产科妇科医疗纠纷最多

作者:贾晓宏 文并图 J146 来源:北京晚报
2013-10-14 14:56:39

医调委责任评估认为,可以认定医方在手术操作规程中违反手术室工作制度关于手术器械管理的规定,医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经调解,医方最终一次性赔偿患者8万元整。

切除肿瘤误切胰腺

北京某三甲医院在今年6月为一名59岁男性患者刘某做左肾上腺肿瘤切除术时,误切除了部分胰腺,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切除肾上腺瘤,患方要求赔偿50万元。

结合专家咨询意见分析,医调委认为,医方在手术过程中未能辨别肾上腺而误切部分胰腺,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切除肾上腺瘤;由于误切胰腺,胰液所致化学性腹膜炎,导致腹腔感染,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医方过失与患者胰腺被误切胰尾部缺失、再次行肾上腺瘤切除术及胰瘘致腹腔感染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调解中。

误将患者好牙拔掉

35岁男性患者李某,因牙痛在今年8月到大兴区某医院口腔科就诊。拔牙由带教学生操作,在拔除患者右上第八牙残根过程中错将患者右上第七牙拔除,患方要求赔偿30万元。医调委责任认定为医方的过错与患者第七牙拔除间存在完全的因果关系,故医方应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调解中。

讲述 患者太冲动

2012年9月的一个上午,医调委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医务处的电话,有一名因为药物原因导致右眼视力失明的患者扬言要在医院杀人,医方申请医调委紧急出现场。接到报案后,调解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纠纷。

索赔不成挥刀自残

到了现场,调解员了解到,患者魏某今年27岁,因“双眼胀痛伴视力下降1年”于2012年5月收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某医院眼科病房。住院手术第二天取纱布后患者无视力,同时伴有角膜水肿;一周左右,院方认为患者术后表现的角膜水肿反应强烈与手术操作不符,同时出现类似表现的患者都是术中使用了同样的药物,所以告诉他是药物中毒。住院期间,医院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共为患者做了7次补救手术,角膜水肿有所好转,但患者右眼视力几乎丧失。面对术后这样的结果,患者难以接受,要求院方赔偿250万元。

患者与医院的对峙中,表现出了严重的对立情绪和明显的暴力倾向,曾将自己的腿割伤,并用血在墙上写上“杀”字,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要杀人,还对值班护士挥动刀子进行威胁。他的过激情绪随时有可能爆发为暴力行为。

调解员耐心探内情

接到调解申请后,医调委专门委派了一名有丰富调解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调解员接手此案。经过调解员数小时的耐心劝导、开解,患者的情绪终于缓和下来,最终同意申请调解。但调解员从谈话中还是感到患者对医调委并不十分信任,根据以往的调解经验,调解员找准纠纷发生原因,借其到医调委递交材料的机会,了解到了患者的情况:这名患者由于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温暖,负面情绪较多;他现在还没结婚,本想通过手术改变视力,以后成家好好生活,结果却导致最终可能要装义眼,为此他更加仇视社会,说话做事更显偏激。

调解员一边耐心地做工作,争取患者的信任,一边多次申请专家咨询,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认定,并将案件提交合议。最终认定患者损害的后果与其自身体质特殊、对药物敏感有关,非医疗过失所致。未找到医方过失导致患者损害后果的依据,医院无责,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医调委难以提出赔偿建议,但考虑到患者的具体情况,在与药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协商医方给予患者先行赔付,以平息医疗纠纷,事后再向药厂追偿。

化解兼顾法与人情

调解员再次组织医患双方协商,建议医院从道义上考虑给予患者一定的补偿。医院提出2万元补偿款,患者当即急了,大喊道:“我不缺这点儿钱,我要一生幸福!”情绪再度失控,表示“我的小命不值钱,死也要搭上两个!”他砸护士站,用酒瓶威胁医院保安,最后被警方带走。

随着矛盾激化,调解员在与医方的沟通中,希望他们能够慎重考虑,不让矛盾升级;对患者也不放弃,反复向他讲解专家合议结果,以理相劝,以情动人,争得他的配合;劝解工作甚至做到了患者父亲身上,希望这位父亲多给孩子一点关爱,促进事情的解决。其间,医院也两次主动看望身处拘留所的患者,进行沟通。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和沟通劝导下,医方最终同意补偿患者30万元,患者亦答应此补偿意见并签订协议,本例矛盾激化的医疗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本报记者贾晓宏 文并图 J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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