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10日公开回应关于其IPO的热议,集团CEO陆兆禧宣布,阿里巴巴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自旗下子公司于2012年私有化以来,阿里巴巴集团谋求整体IPO的举动一直备受关注。
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称,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此前,阿里方面一直倾向于在香港上市,但其提出的“合伙人制度”能否被接受、上市方案是否会挑战香港市场“同股同权”的标准,令双方陷入胶着。根据外界披露的上市方案,阿里合伙人拥有在董事会内提名多数董事的权利。
阿里方面10日称,阿里巴巴集团曾经和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进行过几次接触和非正式沟通,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
对于双方关注的焦点“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方面解释称,这项制度意在让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根据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此前发布的公开信,阿里巴巴合伙人产生的条件包括,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等。马云在信中称“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不过,这并没能消除外界对于这种制度下的决策透明度的担忧。
阿里方面表示,集团最终将在哪里上市仍然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