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摔童案”韩磊代理律师成准强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已于今天下午前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记者随即致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确认韩磊律师已提交上诉状。
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韩磊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二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成准强表示,韩磊一直想对被害女童家进行赔偿,希望能够获得对方的原谅。但目前对方还没有谈的意思。
“针对之前的273万赔偿,这是韩磊家庭不能承受的。”对于具体赔偿金额,成准强表示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