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快速响应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2013-09-24 09:54:58

亮点二:突出重点,把污染源头和防治薄弱环节紧紧抓在手中。

《意见》确定在这一周期内,重点实施以燃煤小锅炉整治、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扬尘综合整治、燃油品质提升、清洁能源推广等为主要内容的八大重点工程,加速推进“出城入园”项目的实施。

据了解,兰州市为保障今年“冬防”期间的空气质量,出台了多项严厉措施,在推进八大重点工程上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扬尘治理3次整改不力列入“黑名单”。10月15日前,兰州市将禁止一切土方作业,停止审批拆迁项目,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由建设部门负责,对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整顿,对3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列入施工“黑名单”。

划定今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兰州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开始在兰州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逐年增加禁燃区面积。今年首次划定的禁燃区面积达103.87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61.90%。10月1日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散)煤、洗选煤、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使用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同时,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

全面实行机动车单双号等限行方案。机动车尾气治理上,全市范围内减少政府公务用车和市民自驾车使用频次。将由公安部门负责,24小时全面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冬至”前后40天和启动大气污染红色预警时,全面实行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保证煤质完善煤炭配送网络。兰州已建成辉能、卫能两大专营市场,煤炭经营者已入驻经营,煤炭已开始配送,块煤、动力煤储存充足。由工信委负责,加大抽检频次,保证出专营市场的煤炭全部合格。对三大电厂等铁路运煤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检,确保全境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煤。

亮点三:利用市场,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环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市场的事。“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是甘肃省利用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健全价格税收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这些都是《意见》提出的依靠市场调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

只有在市场作用得到发挥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调控和政府投入,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建立起一套长效的、良性循环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亮点四:加大投入,为蓝天保卫战的胜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甘肃省克服财政困难,逐年无条件增加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意见》出台后,省级财政大气污染治理预算资金将由1.5亿元增加到3亿元,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八大重点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同时,甘肃还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展开研讨,总结经验,学习先进,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在各级、各部门的联动配合下,甘肃省的“蓝天保卫战”值得期待。(记者 薛朝华 周国喜)

实习编辑 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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