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饿死女童母亲系文盲无户籍 救助金多用于玩乐

作者:梁超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9-19 09:08:44

6月21日,乐燕的两个亲生女儿,2岁5个月的李梦雪和1岁3个月的李彤,被发现饿死家中。昨天,南京公开审理了这起“南京饿死女童案”。南京中院一审宣判,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无期徒刑。

□法庭宣判

离家月余两幼女饿死

昨天上午9点,乐燕被法警押送入场。她身穿一件黑色T恤,已妊娠3个月,但从体貌特征,还看不出有身孕。据江苏电视台报道,乐燕家人没有一人前来旁听庭审。

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被告人乐燕为两名年幼的孩子留了少量食物、饮水后,将二人置留在家中主卧室内,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房门后,锁上大门离家。此后乐燕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其明知二被害人无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至同年6月21日案发也未曾回家,致二被害人死在家中,经鉴定二被害人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其因缺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庭审中,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法医出庭,证实当时两名女童尸体呈风干状态,内脏已分化消失。推断两名女童被发现时已死亡超过两周时间。

构成故意杀人判无期

查明上述事实后,法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两位女儿的生母,对女儿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明知两年幼的女儿无人抚养照料,其不尽抚养义务必将会导致两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饮水而死亡,但却仍然将两被害人置于封闭房间内,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不回家抚养照料两被害人,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从而导致两被害人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乐燕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上午的庭审中,乐燕的情绪两度失控。法官考虑其身体因素,两次宣布短暂休庭,分别为5分钟和10分钟。

昨天下午3点32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乐燕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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