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通报山西省委对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加私企老板宴请娱乐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认真研究下一步整改措施,以此为戒,重塑形象。
据通报,经群众举报,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8月7日18时许,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书民、太原市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等分别乘坐或驾驶单位公车或私家车,到某私企内部食堂聚餐。餐后,文晓平一行又分别乘坐两辆公车于当天20时15分至某商务娱乐会所唱歌娱乐,其间“歌厅小姐”陪唱。进入歌厅10分钟后,张晋宏离开回家。其余人一直到当天23时25分才离开歌厅。歌厅消费由某私企老板用现金支付。调查未发现文晓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动。
据通报,经研究决定给予文晓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依法撤销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其他5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对常向东和李书民,还建议依法罢免和撤销检察机关职务。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表示,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深入举一反三,坚决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16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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