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5:23,陈大伯来电:我家的小贵宾狗,养了5年了,很乖很乖的。今天早上出门散步,突然一条很大的拉布拉多狗冲上来,咬住我家狗狗脖子不放,晃了两下,狗狗就不行了,没救过来。
记者陈健:陈大伯家的小贵宾叫“喜力”,5岁大。巧克力色卷毛,主人叫它坐在椅子上,它一动不动可以坐上10多分钟,可爱又听话。
陈大伯说:他弯腰捡了狗便的工夫
“喜力”就倒在地上了
前天早上6点左右,陈大伯牵着“喜力”到小区门前的文晖路散步。“小狗在路边拉了一点便便,我拿着塑料袋过去捡,它跑开了。就这么弯腰的一瞬间,一条很大的狗冲过去咬住了喜力的脖子。”陈大伯走过去,小贵宾已经倒在地上,没了呼吸。
咬喜力的拉布拉多身长近一米,大约50斤重。遛狗的是个六十来岁的大妈。事发时,陈大伯一直牵着喜力,大妈也一直牵着拉布拉多。可是大狗一使劲,大妈根本拉不住。
陈大伯拦住大妈,报了警。
大妈对城管说:大狗是儿子寄养在她家的
城管文晖中队孙队长说,他们是接到民警电话过去的,他们到时,大狗已经不在现场了,说是大妈的儿子骑电瓶车带走的。
喜力的主人陈大伯说:“我报警之后,问她有没有狗证,她慌了。很快打电话让人把大狗牵走,我想拦,拦不住啊。”
遛狗的大妈就住在隔壁小区,经城管文晖中队核查,她家名下没办狗证。大妈告诉城管,拉布拉多是她大儿子养的,平时都在良渚。当天在她家寄养,出事后已经送回良渚了。
大妈说:狗狗平时很听话不会乱咬的
昨天下午,见到了那位遛狗的大妈。大妈戴眼镜,说话轻声细气。不过大妈的二儿子火气蛮大:“我爸妈为这事情都生病了!没什么好说的。”
下午4点多钟,大妈终于决定跟我们说说:“我们家狗狗,养了也很久了。很听话的,从来不会乱咬的。那天早上,我跟平常一样遛狗,它看到别的小贵宾在路边,就过去一起玩了。我没看到我们家狗狗咬那条小贵宾,它就是压在贵宾上面,压了一两下,很快小贵宾就不动了。我觉得不是我家狗狗咬死小贵宾的。”
大妈还说,出事后他们全家都背上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担心贵宾狗的主人找上门来。也担心自家的拉布拉多会被城管带走。“这几天我都睡不好觉,门也不敢出去。我家狗狗现在不在这里住了。”
最好协商解决
否则只能打官司了
民警说,事情发生了,最好是双方能协商处理。否则就要到法院打官司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只要发生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负责赔偿。
但赔偿的标准、责任的认定,又因当时情况而定。
而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市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允许饲养身高在45厘米以内,身长在60厘米以内的小型犬。拉布拉多属于大型犬,在市区饲养属于违规。而今年杭州预计还会出台更加严格的养狗规定,扩大重点限制区范围,禁养大型犬只。
昨天,小贵宾“喜力”已经安葬进宠物墓地里,陈大伯一家人都非常伤心。
狗狗每年有两段发情期:春季3-5月份,秋季的9-11月份。脾气容易暴躁,比较具有攻击性。在这提醒养狗的人家多多注意,爱护自己狗狗,也要珍惜别家狗狗。(都市快报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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