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已侵害环卫工名誉
小孩父亲在大街上向环卫工人脸上扔大便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环卫工人的名誉权,可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环卫工人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声音
“子女都反对我去做环卫工人,我想用自己的工作来找点零花钱,环卫所的同事都对我很好,所以我一直觉得做环卫工还是挺好的,但真的没想到会被这样侮辱。” ——环卫工人曾武旭
@赵薇在罗马最著名的古迹斗兽场外,人潮汹涌的马路边,也曾看到中国游客用伞挡着大号!关键孩子应该上小学高年级了。且拉稀距离我这个途经的普通游客不到2米。人那个多啊!我那个震惊啊!//@任志强:素质太低,缺少对人的尊重。该多关关。 //@米瑞蓉:冲动的代价。(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周瑜原摄影报道)
每一份尊重都是自重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朱昌俊
究竟是怎样的愤怒能够使得身为人父的人,不惮于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对于环卫工做出如此极尽侮辱的举动?
著名作家龙应台有一个同样著名的喝问: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现在恐怕得改为“中国人你为什么如此生气”才合适了。殊不知,一个社会的底气正是在无数个的“一时愤怒”中强化的。在这起事件中,父母让小孩在街头随意方便本就显得有失“体面”,而面对环卫工的好心提醒,不仅没有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反而恶意相向,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更何况,作为父亲,在孩子面前当众侮辱一名环卫工,又能展示怎样的家教与示范?好在路人的制止,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对于环卫工的精神伤害,却是显而易见的。
但指向环卫工身上的愤怒,又不能简单视为一般的戾气所致。或许,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环卫工从来都是弱势者,向他们发脾气与其说是一种戾气的释放,不如说是由植根于内心的对环卫工群体的轻视甚至是歧视感而引发。也正因为此,环卫工才会听到“政府给你们钱,你们不打扫卫生,要你们来干什么”这样的街头热讽。
善待环卫工,也需要生活于城市的每个人,真正提高对于环卫工的身份认同。事实上,每一份爱都是自爱,每一份尊重都是自重,只有每一个人无差别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职业与地位,我们才能真正享受人之为人的同类尊严。一个城市的品味与尊严,也皆是在这样的理解与尊重中提升。
被伤害的环卫工人曾武旭选择以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在这起事件中的权益,而当地执法部门也对伤害者予以了法律惩罚,这其实是一次必要的法律普及与群体认同的回归——没有人应当被伤害,每一个人都当有不容侵犯的尊严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