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查扣3600多件偷拍器材 大量设备被外国人买走

作者:安然 来源:北京晚报
2013-09-06 16:09:50

北京警方查扣3600多件偷拍器材 大量设备被外国人买走

在ATM机上取款,手指上方有一只小小的“眼睛”正在盯着你的一举一动;青春少女裙装上街,坐地铁时裙底伸过来一只装着探头的脚面;和家人出游住旅店,电视机上、插座上,一只红灯正对准了床铺……那些可以隐藏在任何位置、伪装成任何形状的窃听器、偷拍机对公民的隐私产生了巨大危害。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宣布,警方于9月4日查获了28家非法出售窃听窃照器材的公司,抓获53名嫌疑人,并查扣了29种、3600多件器材。

买偷拍设备为行贿留一手

“在我们的侦查中还发现,有大量窃听窃照器材是被外国人买走的,现在这些线索我们还在继续侦查。”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长姜良栋说。据介绍,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北京警方针对全市有可能出售窃听器、偷拍器的场所进行了细致摸排。在前期工作中,警方在海淀中关村和昌平多个电子卖场里发现了违法销售情况。这些器材体积小巧,经过伪装,一般人根本难以发现。经缜密侦查,警方掌握了全市多个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公司。

9月4日,北京警方统一行动,在昌平、中关村、亦庄开发区同时行动,抓获53名嫌疑人,扣押了大量器材。经国家安全部门鉴定,这些器材均具备伪装、隐蔽窃听窃照功能,属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面对警方的审查,不少商家大呼后悔:“早知道这么严重,我肯定不会卖!”

在问到这些器材的用途时,有嫌疑人直言:“比如我要承包一个工程,给领导送钱去了,肯定就得录下来。万一工程没包给我,他又不承认我送钱的事,那怎么办?我总得留个证据啊。”

姜良栋副局长说,通过前期的侦查,警方发现,购买窃听窃照器材的人或是夫妻之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或是公民要参加某项考试,或是讨债公司“工作需要”。

“间谍器材”有明确标准

目前,警方正在对所有嫌疑人抓紧审查,证据确凿的将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器材罪”予以刑事拘留。记者了解到,窃听窃照器材往往被伪装在钢笔、手表、纽扣等各种小型器物上,有的甚至安装在领带上,让人防不胜防。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徐学义说,根据法律规定,所谓“间谍器材”,有着明确的标准,包括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以及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此次遭受打击的主要是销售环节。警方表示,经过长期的调查,目前对于该类器材的生产源头也已经有了线索。姜良栋副局长说,“一块装有窃听窃照设备的手表,售价是正常手表的好几倍。”商家销售这些器材,目的就是获得利润,但在客观上,给公民的个人隐私甚至是国家安全都带来了严重威胁,容易引发各种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徐学义表示,即便是公安机关在使用这些设备进行侦查时,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审批,只有履行过严格的法律手续,所取得的资料才能用作法庭证据。

非法使用也将依法打击

京伦律师事务所那海涛律师认为,偷拍设备对于公民隐私、商业机密的侵犯非常直接,危害性也越来越大。

偷拍偷录的东西能否在法庭上成为有效的证据?那律师直言,如果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任何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从司法实践上看,刑事和民事案件还是有细微差别。“在刑事案件上,法庭对于证据的来源极其认真,必须要排除掉所有违法可能。而在民事上,对于证据的要求并不像刑事案那么严格,有些案件中可能不会太细致的排除。这也导致了一些公民,特别是在离婚案等‘家事’上,可能会使用这样的手段。”

刑法中对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也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同时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按刑法处理。

北京警方上午明确表示,对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的,将依法予以坚决打击。本报记者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