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与立二拆四的网络江湖
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不断制造一个又一个网络爆点,供网民们消遣、发泄甚至意淫,从企业到网民的“网络食物链”中,他们收获“众星捧月”的成就感,也收获各种现实利益,从他们身上,我们力图探究,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江湖
秦志晖与杨秀宇是两个普通且不为人知的名字。但当他们变成“秦火火”和“立二拆四”时,便代表了一种新的网络力量。
秦志晖被网民称为“谣翻中国”。“雷锋的皮夹克”“张海迪移民贪腐”“李天一非亲生”等被热炒的话题,都是他的“杰作”;杨秀宇则是网络推手界的一面“旗帜”,天仙妹妹、出售剩余人生、干露露等耳熟能详的网络事件,皆出自此人之手。秦志晖曾是他麾下的一员猛将。
8月20日,两人同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并被定性为“网络黑社会”。
“网络推手”时代萌芽
王十二最后一次见到秦火火,是秦被捕前10天,一群老网友的广州聚会上。
和十年前相比,秦火火长胖了一圈,但变化不大,厚厚的眼镜片,短裤拖鞋,随身揣着一本书。他说话夸张,爱美化自己,抠门又滑稽,“段子”很多,朋友之间都玩笑地称他为“仙姑”。
王十二与秦火火是十几年前在武侠写作爱好者的九阳村贴吧里认识的。他们都是最初的老成员。王十二说,那时网络刚刚兴起,远没有达到如今的普及程度,网友之间的感情比较单纯。秦火火那时告诉王十二,2002年高中辍学后,是网络给了他另外一个世界。
2004年,秦火火在广州打工发传单,因为上班时间溜到图书馆看武侠小说,被开除了。他便去投奔了王十二。那也是两个网友第一次见面,秦火火穿着短裤拖鞋,拎着一个洗澡用的水桶,里面装着他的全部家当。
王十二收留了秦火火,也介绍了几份工作,但都没干长。两三年间,秦火火在苏州、上海打零工,始终是半失业状态,大部分时间都“混”在论坛上。直到2006年,一家网络推广公司看中了他的文笔,他因此到了北京。但又因为工作不专心,不到一个月就被开除了。
不过,“倔强”而“厚脸皮”秦火火,刚一失业,就在原公司租的写字楼里,挨家公司推销自己,居然很快又找到了工作,虽然几个月后,又被开除了。
秦火火可以接连找到工作,部分原因是,那时正值网络营销公司大规模萌发阶段,“网络推手”概念横空出世,推动这一概念在中国发展的人中,有一个叫做“立二拆四”。
“立二拆四”是围棋中的一个术语,意为不按规则出招。这个网名的主人杨秀宇,的确也处处彰显着天马行空、不按常理出牌的行事方式。
立二参与的第一个网络营销事件并不是他策划的。2005年,一个网名叫“浪兄”的人在网络上贴出了一组图片,拍摄的是个漂亮的羌族女孩,穿着民族服装,勤劳、单纯、漂亮,又孝敬父母。发帖人称,这是旅行路上偶然碰到的少数民族少女,虽然身处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但这个不事粉黛的女孩,堪称是人间天仙。
“天仙妹妹”随即被叫响,众网友纷纷转发、跟帖、吹捧、追踪。但实际上,这不过是“浪兄”的一个策划。浪兄本名叫杨军,一直从事网络营销工作,但始终找不到盈利模式。思考良久,他突然有了个点子:能否在网络上主动制造推出一个人物,待其成名后,再按事先签定的协议收取费用?
天仙妹妹是他的第一个实验品。热捧天仙妹妹的网友中,有两个人最为活跃,一个叫“阿锋”(原名曹广锋),另一个就是“立二拆四”。
浪兄约二位网友在北京见面,邀请他们共同参与炒作天仙妹妹的计划。阿锋与立二当时都没有工作。立二1997年从东北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国企工厂。但工厂不久倒闭,他便一直四处漂泊,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二人都对“网络炒作”有些兴趣,便接受了浪兄的邀请。阿锋计算机专业毕业,负责技术,立二善于交际,负责外联,浪兄统筹全局。
这一年,搜狐举办了一场名为“时尚新生代”的网络投票活动,阿锋利用技术侵入投票程序,修改了票数,最终结果是:天仙妹妹票数击败了“超女”李宇春,跃居榜首。
天仙妹妹走红,四川电信、索爱手机等大品牌纷纷找其代言,根据浪兄事先与天仙妹妹的代言费分成协议,三人也获得了他们的第一桶金,甚至有个房地产老板愿意为他们投资成立公司。
阿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回过头来看,“天仙妹妹”案例或许是迄今唯一以健康、积极的形象获得成功的“网络红人”炒作。不过,他们当时并未认识到这一点。对于那时的网络江湖,“天仙妹妹”成功的更大意义在于:“网络推手”或“网络营销”终于有了一个盈利模式,立二、阿锋等也摇身一变,成了中国互联网时代的第一代网络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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