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短短5年时间,我即索贿受贿893万余元、美金9.1万余元。而检察机关从我的办公室、住宅和赃款存放地搜出的各种财产合计则达1185.44万元。粗略一算,我平均每年疯狂敛财达200万元。
有句话我感触很深,色和钱是两把锋刀和利器,很容易刺中意志薄弱的人。我就是被这两把相互联系的刀刺中的。
越走越远,最终沦落如此下场
在监狱的这段时间,我想得最多的是我的童年、少年时期的贫困生活。我从小失去母爱,饿着肚子长大,是党和人民给了我读大学的机会,毕业后又从技术员提拔为副厂长、厂长,后来当到副市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正直,也很廉洁。但就在我人生最精华的年代,本应该努力工作、多办实事、多作贡献来感谢党和人民培养的时候,我却走上了犯罪道路,从一个受人尊重的人成为阶下囚。我深感痛心,我辜负了党的培养教育,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辜负了朋友的关心支持,害人又害己,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很大的不幸。
我为什么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主观上讲,主要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没有认准方向;从客观上讲,主要是交错了“友”。有了第一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了第一笔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后,人的思想越走越远,对法律后果的顾虑越来越少,犯罪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于是,就在这条道路上,我越走越远,最终沦落到今天的下场。所以说,管好“第一次”至关重要。(刘德华陈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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