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之死”早该走上依法处理的正道

作者:潘洪其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3-07-21 10:58:14

“临武县政府如果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城管人员不偏袒、不护短,对维权群众不敌视、不含偏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处理,事情何至于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新华社记者从湖南临武县获悉,当地警方昨天上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瓜农邓正加死亡事件中廖卫昌、袁城等6名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实施刑事拘留,送郴州市看守所羁押。临武县政府有关方面昨天证实,已给予邓正加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9.7万元,现已执行到位。

7月17日,56岁的临武县瓜农邓正加在与城管发生的冲突中倒地死亡,邓正加的家属、亲友和当地群众大量聚集,与前来处置的警察、政府工作人员形成对峙,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三天之后,警方终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涉事城管实施刑拘,意味着警方初步认定涉事城管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这应当是一个积极的信号,邓正加死亡事件有望走上依法处理的正道。

摊贩与城管发生冲突,在城市中本不是稀奇之事;摊贩在冲突中不幸死亡,当是极端个案,查清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处理,原本也不存在多大的困难。然而,邓正加死亡事件发生后,临武县政府不是迅速对事件展开调查,而是在第一时间宣布邓正加为“突然倒地死亡”,为涉事城管说话、替城管推脱责任的企图昭然若揭,直接激化了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紧接着又上演“警察抢尸打人”闹剧,更是在群众的对立情绪中火上浇油。事情发展到如此境地,临武县政府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所做的任何努力,都可能在当地群众和公众舆论中引发更大的质疑或误解,政府的任何处置稍有不慎,都可能招致更大的反弹和抵触,导致事态一发不可收拾。

在这个“微妙”的当口,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涉事城管实施刑拘,以一种较为突出的方式,显示了当地政府依法处理事件、严格追究责任的态度——在此前几天,当地政府缺少的正是这种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态度。警方初步认定涉事城管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表明警方初步认定,在城管人员和邓正加发生的冲突中,几名城管对邓正加实施了严重的暴力袭击。而据临武县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人员透露,对邓正加的尸检显示其“头部有两道红色血印,头颅内有淤血覆盖”。结合警方和检方的信息,初步可以相信,城管人员对邓正加的暴力袭击,很可能是导致邓正加死亡的直接原因,临武县政府最初给出的“突然倒地死亡”之说,至此显得格外矫情而可笑。

瓜农在与城管的冲突中死亡,政府担心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府由此采取极端措施,有意无意误导群众、刺激舆论,对维权群众如临大敌,“冲突致死,尸骨未寒,却急于出动警力平息事态”(人民日报官微评论),却是犯了危机处置之大忌,也犯了维稳之大忌,并可能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危险境地。正确的做法是,非常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方面依法展开调查,将调查的每一步进展和最终结论如实向社会公开,同时与涉事各方展开对话,积极沟通协调,努力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临武县政府如果一开始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城管人员不偏袒、不护短,对维权群众不敌视、不含偏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处理,事情何至于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涉事城管被刑拘,“瓜农之死”若能就此走上依法处理的正道,可谓“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接下来,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除依法追究涉事城管的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对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如滥用警力)的有关人员,包括一些权力部门的官员,也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只有让那些“习惯性违法”、肆意滥用权力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促使权力者依法行权、谨慎用权,树立尊重法律、尊重群众权益的理念,形成依法处理矛盾、“以维权巩固维稳”的良性管理机制。本报评论员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