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贫困家庭获捐31万元,其中25万元遭学校转捐
如此转捐该不该山东聊城一个15岁少年去世后捐献器官救5人,学校为其贫困的家庭募捐31万元,在给了家属6万元后,学校却将剩下的25万余元转捐给了当地慈善总会。“不合情理”的转捐,伤透了家属的心。学校转捐的原因是什么?红十字会不敢要的一笔钱,当地慈善总会为何收了不肯退?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获捐家庭仅获1/5善款
两年来的疾病和家庭变故,让22岁的大学生闫淑青饱受病痛和悲痛。而两个月前的一笔捐款,再次让她和父母备感寒心。
闫淑青是聊城大学大三学生,两年前查出尿毒症,辗转多地求医,等待肾源进行移植手术。3月13日,闫淑青的亲弟弟闫森,因急发脑出血住进医院。在得知闫森没有生还的希望后,闫森父母同意孩子身故后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除了将一个肾脏移植给姐姐外,另一个肾脏、一个肝脏共挽救了两个人的生命,两个眼角膜使两名患者重获光明。
为了不影响闫淑青的治疗和康复,家人瞒着弟弟去世的消息。手术后的闫淑青告诉记者:“等病好了,最希望的就是和家人一起分享康复喜悦。”一个月后,她才知道肾源来自永世相隔的亲弟弟。
考虑到这个家庭的不幸,闫森生前就读的聊城市文轩中学开展了捐款活动,短短几天募得31万元。
然而,捐款的最终去向却令人匪夷所思。5月28日,闫淑青的父亲闫玉房突然收到一封文轩中学发来的快递,被告知在分两次给闫淑青支付6万元治疗费后,剩余25万元善款全部捐赠给聊城市慈善总会。
一位参与捐款的家长得知此事后,一脸诧异:“我们都以为他家早拿到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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