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雷/摄
“7月5日19点50分,广西藤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发生部分精神病人挟持该院的巡查护理员,抢走护理员钥匙、手机及现金,打开病区大门出逃事件。7月6日上午7点半左右,42名出逃的精神病人已被工作人员全部找回。之后,由于多项事实披露不够清楚,外界质疑不断。昨日,该院副院长胡超云和藤县卫生局局长刘羡杰在医院接受记者采访,澄清疑点。”
释疑一:公安系统“送来”精神病人?
事发后,藤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胡超云(此前报道中误为“胡超元”)接受了央视的采访。在描述精神病人脱管的过程时,胡超云表示:“……那几个病情比较重、就是经过公安系统送进来那几个重症的精神病人就跑出去。”这个表述一度给外界造成“上访人员‘被精神病’后被公安机关关押在此”的印象。对此,胡超云和藤县卫生局局长刘羡杰于昨日作出了解释更正,“当时接受采访比较仓促,我的表达不准确。实际上应该是‘公安系统协助送来’。”胡超云说。
他解释道,这些重症、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都是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甚至是刑事犯罪,此后才由县公安部门协助送来。来时,公安机关还带有自治区级的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再由藤县第三人民医院做最后诊断。经由这几道程序,藤县三院才能接收这些病员。
至于该医院精神科有没有关押“被精神病”的上访人员,胡超云和刘羡杰多次予以否认。
释疑二:脱管原因究竟是什么?
根据梧州市媒体《西江都市报》此前的一篇报道,42名病员脱管的原因“或是由于室内过于闷热”。记者了解到,该院精神病房没有空调或电风扇等设施,但脱管事件发生时正值小暑节气,并非广西最热的时节。
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胡超云和刘羡杰都确认了一点:脱管病员中为首的黄某,在离开病房前曾说道:“我好久没有回家了,想要回家看看。”据悉,黄某因精神分裂症发作,在2008年无故将其妻子杀害,随后由公安机关送往藤县第三人民医院治疗。此后虽经该院药物治疗病情稳定,但其家属拒绝了医院“把其领回去继续服药治疗”的要求,故黄某一直留院治疗。住院的五年里,包括黄某小儿子在内的家人,从没来院探望。据胡超云院长表示,另有几例类似的情况,家属一两年不来探望一次。
胡超云还就此表达了他个人对一个“矛盾”的疑惑:“5月1日后国家颁布《精神卫生法》规定,根据病人自己意愿可以回家探望或回家继续治疗。但是很多家属不接纳他们回家,这有什么办法?”
据悉,最后一批被找回来的脱管病员,是公安机关和院方人员从梧州市的太阳广场发现的。而此前向院方报信的,正是其中一位病员的弟弟——他接到了自己哥哥向他借钱的求助电话,但因害怕兄长闹事而通知了院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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