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成个人诚信污点
近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其中冒用他人证件或伪造证件逃票者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写入条款。
“此类逃票行为不仅扰乱正常运营秩序,也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局长孙建平说,修订草案加大对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行为的处罚,按照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加收10倍罚款。对冒用的证件移交发证机关处理,对伪造的证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乘客冒用他人证件的、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还将被纳入个人信用系统。这意味着此类行为很可能成为个人污点,影响今后的就业、银行贷款等。
有关人士建议,应尽快建立市民诚信档案体系,逃票行为一旦被记录在案,将直接影响个人社会诚信。事实上,这一做法已经在国外不少地方得到了很好的实践。在美国纽约,逃票被认定是“窃取有价服务”的行为,不仅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而且会影响到其信用记录。在德国和奥地利,逃票者除了会被罚款,其行为也将被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今后在信贷、求职、创业等方面都会遭遇障碍和阻力,可谓是“逃票毁一生”。沈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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