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6岁男童跌入小区化粪池溺亡 物业赔偿29万

作者:马超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3-07-05 13:30:38

记者马超在无锡打工的四川籍民工王某6岁的儿子在玩耍时不慎跌入小区附近的化粪池溺亡。悲痛欲绝的家属指责物业管理不善索要巨额赔偿引发群体性事件。最终,在无锡市南长区扬名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支付29.8万赔偿金。

到无锡打工的四川籍居民王某,居住在无锡市南长区扬名花园小区。5月25日,王某6岁的儿子在小区玩耍时不慎跌入小区附近的化粪池内死亡。王某一家得知这一噩耗后,悲痛欲绝,认为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化粪池盖没有盖严,所以造成小孩溺亡。死者家属与部分居民一致要求小区扬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孩的死亡事故进行赔偿。

扬名司法所所长陈立新得悉后快速到达现场,只见死者家属一方纠集几十人围在物业公司,并扬言若不妥善解决,就把小孩的尸体停放到物业公司。眼看双方剑拔弩张,争吵不休,场面即将失控。

陈立新当即站出来大声告诫双方不许胡来,不准动手,并组织人员把双方人员隔离开来,分别进行安抚。在大家的共同劝说下,死者家属同意派出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调解。

初次调解中,死者家属坚持认为物业公司应当负主要责任,要求物业公司赔付高达69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而物业公司一方认为死者家属没有对小孩尽到监护责任,属自身过错,公司并不负主要责任,但同意给予人道主义补偿金。

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悬殊太大,达不成统一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使矛盾不再激化,陈立新与社区干部、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反复调解,双方终于在6月26日达成赔偿协议:扬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共计29.8万元的赔偿金,一起群体性事件被成功化解。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