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月起实行居住证积分制

作者:王有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3-06-20 09:16:01

网上可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后再提出申请

据悉,来沪人员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据介绍,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逾期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直接注销。

新政明确,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已办理的居住证,在原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管理办法》实施后,原居住证有效期期满需要重新申办以及申请积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