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墙上这么大一块油渍,我们交房前可是做过保洁的,为了恢复原状,你得给我们100块钱保洁费。”“机顶盒遥控器是坏的,门锁那儿掉了块木头,得扣钱。”最终,除了补交的水电费用外,梁晨当初的7000多元押金被扣除了300元。
“我们压根就没开伙做饭,哪来油渍呢?门锁上的木头一年前就掉了,怎么反倒算我头上了?”对于中介信手拈来的扣款条目,梁晨纳了闷儿。
一年前,进行房屋交割时,中介提供的“房屋交割清单”上,只有家具、电器等其他设施的名称、品牌、个数的记录,对于每样物品的状态、折旧情况如何,完全没有记录。
上个星期,梁晨搬进了新租的出租屋。在与中介签署合同之前,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相机,把房间里木板裂缝、家具折旧等情况上上下下拍了个遍。“得趁住进去之前把‘证据’留下来,我可不想再吃哑巴亏了。”梁晨说。
记者调查发现,在承租方与中介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中,押金退款时扣款条目人为约定、扣款标准模糊不清的情况不在少数。
“房屋清洁度、家具折旧程度,这些内容很难像酒店设施一样明码标价,只能靠双方的提前约定和诚信相待。”李文杰认为,由于北京中低端租房市场供不应求的矛盾突出,即使房主、中介的条件十分苛刻,房客也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往往需要支付高于租金成本的部分才能完成租房。
打不住的“心理房租”
上周末,由于租约未到期就遭遇中介频频带人上门看房,租住车公庄附近的陈先生不胜其扰,被迫提前3天搬出了出租屋。一个月前,陈先生向中介透露了自己不打算续租的意愿后,私人空间就提前变成了“待客区”。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租客租房,签约时通常被要求当天或翌日起租,难有余地;解约前却时常因中介要带其他租客看房,提前“骚扰”,这样产生房屋“实际空置”数天的情况并不在少数。
“有些中介强行‘押二付二’,比‘押一付三’多收整整好几千块的押金。要想顺利租一套房子,大大小小的隐形成本简直多得可怕。”陈先生说。
陈先生算了一笔账,按照房租每月4000元左右的一套出租屋为例,因“押二付二”的霸王条款而多收4000元押金,一年至少损失130元定存利息,再加上续租时多交的中介费4000元、至少2到3天的实际空置期(400元),没有被写入合同中收房前临时要收取的“保洁费”等等,一套月租4000元的房子,一年下来的“隐形房租”足足高出了5000余元。
除此之外,除了房租租金的上涨、房主随时可能卖房而不得不另寻新家的担忧、找房时劳心劳力的四处奔走……都成了租房者不容忽视的一笔“心理房租”。本报记者孙奇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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