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红会先向社会公布需求,再公开进行招标,而社监委的委员应该避免与红会发生利益关联。
于建嵘认为,红会社监委的委员都是由红会聘请的人,与红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社监委的独立性很难保证”。
在他看来,社监委应该是由社会自发组织成立,红会来配合其他工作,社监委与红会应是两个决然不同的体系,其经费可以由社会捐助,“社监委的监督工作做得好,社会可以多捐助点,做得不好,可以少捐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社监委保持独立。
□背景
社监委产生过程不透明
2012年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方微博突然发布消息称,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红会称之为“独立监督机构”。几天后,红会才公开了16名社监委委员情况,但未进行聘前公示,外界对聘任过程及相关情况也并不清楚。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要求,红会要建构一个全面的监督体系,包括政府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而社会监督委员会就是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和其他的监督方式互为补充”。
据委员透露,红会确定委员人选后,会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征求当事人意见,如当事人表示愿意担任红会社监委委员,即可获得聘任。
红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委员由红会挑选组成,且选择有所侧重,“没有强调名人,更多的是强调专业性”。
京华时报记者 陈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