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潜山小学生遭性侵事件调查:小学校长怎成“恐怖色狼”?

作者:徐海涛 来源:新华网
2013-05-18 09:03:57

一名乡村小学校长,在12年里先后对9名四年级以下女学生实施性侵。目前,安徽潜山县检察院已经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对天明小学校长杨启发提起公诉,记者从潜山县法院了解到,本案即将开庭审理。

一次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揭出校长恶行

去年8月,在北京工作的程女士回安徽潜山老家休假,在与邻居家几个孩子聊天时,她无意中说起英国的“儿童十大宣言”。当介绍到“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不保守坏人的秘密”等内容时,一个14岁的女孩突然站起来说:“我有一个秘密,天明学校的杨老师是个坏人,小学三年级时侮辱过我。”

随即,又有几个女孩也说杨老师对她们“做过不好的事”。“大点的孩子满眼都是泪,小点的孩子懵然无知中被伤害。那个让人痛心、愤怒的场景难以形容。”程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了解到,在余井镇天明小学上过学的6个女孩,都反映曾被该校校长杨启发性侵。程女士决定立即报警。

据警方调查,从2001年到2012年,被杨启发性侵的女学生多达9名,年龄集中在6岁到10岁之间,其中最小的一个现在只有8岁,最大的已经20岁。而杨启发作案的地点主要在其办公室和家中,有一次甚至同时将两名女童带到其家中的卧室和厨房,分别实施性侵。

程女士介绍,性侵给女童心理与生理均造成明显伤害,有的女童性格变得沉默并伴有间歇性情绪失控,而有的女生身体受到损伤,部分甚至患上了妇科病。

性侵为何持续多年未被惩处

为何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杨启发的恶行始终未被发现乃至惩处?

据介绍,其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向受害学生进行欺骗、恐吓,使年幼的女童大多不懂或不敢向家长反映。少数女童向父母透露的只言片语,也被大意的家长忽视。

其次,个别家长的麻木和“好面子”,也给杨启发继续作恶留下了空间。几年前,曾有人向警方反映杨启发性侵某女生,但当警方调查时,女孩父母态度冷谈、拒绝取证,使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此外,案发学校的监管体系也非常薄弱。据潜山县教育局介绍,天明小学是一所较为偏远的村级小学。近几年,包括杨启发在内只有两名教师,而另一名教师是杨启发的妹夫,教育局从来没接到过情况反映。

安徽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告诉记者,类似杨启发这样的案例在农村小学并不鲜见,只是情况没有这么严重。他说,个别教师品德败坏,采取威逼利诱等多种方式性侵未成年学生。“比如利用学生的年幼无知和虚荣心,给其买衣服、买手机甚至‘认干爹’,使其感觉‘有靠山’等等。”他说,由于学生很少告发,使事情难以暴露。

校园未成年人性保护漏洞亟待弥补

程女士说,类似英国的“儿童十大宣言”这类儿童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在北京等大城市的中小学中相对常见,但在农村偏远学校则往往是空白,使当地儿童更容易遭到侵害。

安徽一名处理过学校性侵害案件的公安干警介绍,在农村地区,性教育一直比较保守而封闭。“学校会给孩子们进行一些防溺水、防火灾、防拐骗等安全教育,但绝对不会谈到性保护,这方面知识的空白,使孩子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教书育人德为先,一个教师的人格和心理不健康,就等于是一颗定时炸弹。”安徽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副院长桑青松建议,教育部门应重视和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定期进行回访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认为,对师德需要更加具体、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比如,英国对教育从业人员规定,不得与异性儿童单独相处,否则将受到吊销执照及更严重的处理。”他呼吁,应对我国当前的教师行为准则进行修订。

另外,针对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受性侵案件的处理引发争议,孔维钊认为,这一方面是相关司法机构缺乏专业经验,同时立法层面也存在不足。

“曾经有一名女童长期受到邻居70岁男子的性侵,直到14岁怀孕了才被发现,当地警方竟然不知道胚胎组织就可以取证,建议把小孩生下来查验DNA。”孔维钊说,香港等地的警察就会受到这方面专业培训,了解儿童受性侵害过程时会使用动物模型等方式模拟,证言采集则只允许一次并全程录像。“这样就避免了儿童多次回忆受害过程和出庭,心灵受到重复伤害。”

“西方多个国家规定,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或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罪惩处。”孔维钊说,而我国当前对性侵儿童的处罚力度过轻,如猥亵罪一般仅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近年来多起案件以“嫖宿幼女罪”论处也成为争议焦点,“嫖宿是一种自愿的性交易,而幼女并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两者之间存在法理矛盾,也削弱了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威慑力度和惩处力度。”(记者 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