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干部年轻化作为中央用人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各地方得到了广泛的贯彻,应当说,这对于优化干部结构,培养后备干部,都有相当的积极作用。然而与此同时,因一些过于年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而频频出现最年轻的市长、县长、镇长,也令公众质疑,甚至引发种种猜想。
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科学发展的新任务,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确变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但是我们还应注意到,年轻只是一项必要条件,选拔人才,首要标准还应是坚持德才兼备,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等原则,也是中央一再强调的。
现在的问题在于,一些地方在选拔后备干部人才时,对年轻化这一概念产生了认知偏差,将干部年轻化等同于干部低龄化。这固然便于“数字化”贯彻中央原则,然后却并非是一个科学的选拔人才的方法。近期湖北25岁的女干部被提名镇长人选引发争议,原因之一就在于当地部门要求破格提拔镇长的人选须在30岁以下,而这位25岁的女干部是唯一符合条件的人选,于是顺理成章当上了候选人。
在年龄一刀切面前,可能会淡化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等原则。而出现唯一候选人,就失去了比较和考核的必要性,如此选拔干部,如何能保障良才辈出?这既是对中央精神的误读,也是对人才的浪费和不尊重。
因此,要遏制这种不正常的现象,需要各地方重新审视自己对于干部年轻化的理解,年轻是一个相对概念,不能不分情况一条线划死,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选拔人才,年轻与否不能成为终极考察目标,德行和才干才是真正说服人的硬指标。公众对于一些火箭提拔的干部表示质疑,矛头看似指向年龄过轻,实质还是从这些年轻干部的履历中,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
而面对质疑,有关方面也不应总是用“能力出众”、“符合程序”等似是而非的模糊话语回应关切,干巴巴的话语,并不能平息质疑。举个例子,倘若河北馆陶县的29岁代县长能力超群,那就应拿出能让干部同事信服、能给当地群众谋益的事实来,那样大伙自然乐观其成,并且希望他能走得更远,在更高的舞台上发挥才干,造福社会。一句话,年龄不是资本,能力才是核心竞争力。(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