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承认未按捐款人指定项目使用8472万元善款

作者:陈荞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5-01 10:15:37

回应3

为何捐赠人不知情

红会:沟通和服务都做得不够

中国红十字会在说明称,在捐款使用、灾后重建从决策到实施的全部过程中,及时与捐赠人沟通确实做得不够,对捐赠人的服务也做得不够,“为此,我们向相关捐赠者致歉,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

中国红十字总会称,下一步,他们将认真做好与捐赠者的沟通联络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并向所有相关捐赠者详细报告博爱家园项目的成果和意义。同时,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加强对捐赠者及其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宣传,弘扬捐赠者体现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点评红会行为合法不合情

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专家宋宗和介绍,如果捐赠人非常明确地表示这些款物要用于哪些项目哪个地方,那么慈善组织应该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宋宗和表示,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捐赠人指定项目或指定地方出现了捐款拥堵或当地已不需要此类援助等情况,慈善组织可以根据近似原则,将这些款物用作与捐赠人指定用途相似的领域或项目。不过,在改变用途前,应该征询捐赠人的意见。

“红会在流程上确实有缺失,缺乏细节沟通,但是从法理上来讲不存在违法,因为这些善款最终仍是用于了汶川地震的相关救援项目,只是这种行为不合情理,没有顾及到捐赠人的感受。”宋宗和表示,捐赠人捐赠是出于爱心的援助,慈善组织应该尽量满足捐赠人的意愿。

@上证聪爸:所有的质疑怎能是一个道歉就能了却?只有建立制度,法律监督才有效果。艺术家可以起诉吗?

@葡萄酒Charlie王朝阳:这么一个简单的名单,就说明8472万元的流向!也太不靠谱了吧!没有审计,没有项目说明,没有招拍挂过程,没有项目预算……这让大家如何信服!

@CaoPuo:道歉和保证今后改,都不应取。今日就说明8472万元善款用于博爱家园项目经过了何种程序,是否经过了捐赠者的同意,以及能否出示相关协议、单据等问题。当事人在救灾,不能回答不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