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车份儿钱将动态调整 定期公布标准

来源:北京晨报
2013-04-17 08:42:11

改革具体目标

中心城高峰时段出车率不低于80%

拒载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投诉处理率达100%

驾驶员与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积极推广电召服务、定点候车运营模式,提前4小时预约成功率达99%

政策解读

新增车辆先投放出车率高企业

《意见》原文:北京将建立出租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首先是盘活存量出租车,其次是适度增加车辆,主要服务于预约叫车和保点运输服务。综合考虑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指标和市场状况来调节供应总量。

李晓松:总量运态调控机制首先是盘活存量出租车,通过调整增双班来提高出车率增加运能。

其次是适度增加车辆。现在本市出租车里程利用率为68%,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总量上要适度增加一些车。到底出租车缺口有多大,增加多少双班,新增多少车辆,我们都有测算和评估,已列入8个综合配套措施,6月前会公布。

无论是增双班、还是适度增加新车,都会制定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增量投放将通过竞争择优配置给企业。比如说,企业出车率低,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降至60%左右时,适度减少运力规模;而企业出车率高,里程利用率达到70%,就要考虑增加。

特许经营权由“无期”变6年

《意见》原文:新增车辆将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出租汽车增量投放将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配置给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一致。

李晓松: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一直就是经营权归政府所有,政府无偿向市场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私下转让,更不允许有偿转让。但原来无偿配置时,对出租车的特许经营并没有明确期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了经营许可权后就长期存在,导致一些企业对出租车以包代管,不对司机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

这次改革厘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无偿得到的运营权是有期限的。在具体操作中,增量和存量会分别实施。新增的部分按无偿有期限来管理,期限按车辆的报废年限来计算。在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新的出租车报废年限拟由过去的8年改为6年,新增出租车运营权也是6年;存量部分会逐步改为“有期”,即一批车报废更新时,经营权随之变为6年。

这对企业会有很大的压力。今后会对服务质量高、经营状况好的企业适当倾斜,管理不善,投诉率高,经营权会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