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
[上海市政府印发“国五条”实施意见]" />
随着4月1日零点的到来,全国公众的目光都开始聚焦于一个热词——地方版“国五条”。
3月31日是全国35个城市出台房价调控“国五条”细则的大限。截至4月1日晚18时,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已有32个一线、二线城市以不同形式,出台了地方版细则,占规定出台总数的九成。但部分地方版细则却被指“无干货”:17个城市仅在细则中,提到了2013年的房价调控目标,“惜墨如金”;对最受关注的“20%个税”问题,有23个城市只字未提。
各地细则一出,立即引来众多网民“围观”。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最受关注的是“20%征个税”问题,只有4个直辖市在细则中写明“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前提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
此外,西安、成都、哈尔滨等23个城市的细则中,对这种“最受关注的计税方式”只字未提。广州、深圳、济南、青岛、宁波5个城市的细则,仅以“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等字样概括征税办法,未出现“20%”字眼。
伴随着对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的关注,“房价调控之手怎成婚姻生活指挥棒”的无奈,也在4月1日蔓延开来。
引燃这一话题的导火线,是北京版“国五条”细则。
该细则在“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款目之下,作了如下规定:自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而且,对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规定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在2月底中央新“国五条”出台后,为规避政策,多地民政局前曾出现“假离婚”潮。媒体报道显示,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地,类似“离婚潮”均在上演,以至于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挂出友情提示牌:“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
“京籍单身限购一套房”一出,某媒体副总编辑车海刚在微博上慨叹“被折腾成了瞎折腾”,“假离婚的又白离了”。
这不是第一次政府楼市“调控手”成了百姓婚姻的指挥棒。
2012年6月,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政策,规定在部分县区内“非沪籍单身人士不能购房”,一度引发外地户籍人士买房“假结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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