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 完成时限:10月底
研究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进一步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并实施《北京市私人购买纯电动小客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电动车私人使用申请、购买、补贴等规范化流程。完成公共领域新增2000辆电动车示范运营任务,并配套完成充电桩及快速充电站建设。
推进公交车、环卫车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技术。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1543辆。试用部分压缩天然气(CNG)出租车。示范运营欧六标准公交车辆。
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约18万辆。其中:东城区12600辆,西城区15800辆,朝阳区32800辆,海淀区29100辆,丰台区21500辆,石景山区4900辆,门头沟区2500辆,房山区7400辆,通州区9600辆,顺义区7500辆,昌平区12700辆,大兴区12100辆,平谷区3400辆,怀柔区3300辆,密云县3000辆,延庆县1900辆。
按有关规定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等措施,控制在用车使用强度。
研究更加严格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等政策。
研究完善外地车辆在京使用管理政策。
淘汰450家污染企业 完成时限:12月底
按照“十二五”期间退出1200家高污染企业的工作方案,2012年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淘汰退出450家以上污染企业。
各区县累计退出数量应分别为:东城区6家,西城区4家,朝阳区52家,海淀区14家,丰台区29家,石景山区1家,门头沟区8家,房山区65家,通州区59家,顺义区63家,昌平区39家,大兴区98家,平谷区2家,怀柔区5家,密云县4家,延庆县1家。
进一步理顺煤、油、电等资源价格,利用差别化、阶梯式价格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全面减排,提高全社会主动参与污染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研究增加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污收费项目,对现有收费项目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污染减排。
修订《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记者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