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私奔后生活狼狈 偷狗、抢孩子终落法网

作者:曹现革 张敬彬 来源:检察日报
2013-03-28 09:14:48

一对男女私奔后生活狼狈 偷狗、抢孩子终落法网

冯二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

一对男女私奔后生活狼狈 偷狗、抢孩子终落法网

案发现场的玉米地。

[原标题:私奔之后的“狼狈”生活]

一对男女,因婚外情私奔

现年42岁的冯二平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从小不爱学习的他,初中二年级便辍学外出打工。随着年龄的增长,冯二平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经人介绍,和一个农村姑娘王某于1994年结了婚,并生下一个男孩。婚后,夫妻两人关系还算融洽。冯二平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一直打工挣钱。后来,冯二平感到打工挣钱太少,就从2006年开始做起收购废品的生意,另外还时常帮人运送货物,补贴家用。

30岁刚出头的薛红霞和冯二平同住一个村庄,并且按照街坊排辈,薛红霞随丈夫称呼冯二平“叔”。2004年,薛红霞嫁到该村。婚后,先后生下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薛红霞的丈夫冯某经常外出打工,一年当中很少回家。性格外向泼辣的薛红霞因缺少丈夫冯某的关爱,一个人生活又很寂寞,就经常到邻居家串门。

有一次,薛红霞到冯二平家,说她家的影碟机坏了,让冯二平帮忙拿到电器维修门市修理一下。冯二平拿去后,修理门市说影碟机没有坏,让他拿回去。冯二平又把影碟机送到薛红霞家,对她说,“影碟机没有坏,能用啊。”薛红霞说试试,就将一个“黄碟”放进影碟机内播放。没能经住引诱的冯二平与薛红霞一起观看“黄碟”,影碟机上不堪入目的镜头促使两人很快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自此,冯二平对薛红霞有了好感。不久,冯二平与薛红霞勾搭成奸,经常做出越轨的行为。

薛红霞的丈夫冯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后,听到了关于自己老婆的风言风语后,便对薛红霞开始冷淡起来,并追问事情的真相,为此两人时常发生口角。但冯某为了不让家里的丑事外扬,平时还是强压心头怒火,委曲求全。

谁知委曲求全也很难。2006年夏天,冯二平和薛红霞一起从广平县离家出走。对于冯某来说,真是祸不单行,自己的老婆竟然与他人私奔了,并且更可恨的是,在出走当天,冯二平为替薛红霞出口气,竟然趁冯某不在家时,伙同薛红霞将其屋内的电视机、摩托车、被褥及家具等物品毁坏,被毁物品价值2235元。

离家出走后,冯二平和薛红霞以夫妻名义,先后在河南省南乐县和河北省大名县租房同居至2007年4月案发。

身无分文,合伙盗割电缆

冯二平和薛红霞在外同居期间,因两人既没有固定工作,又无任何经济来源,两三个月之后,手里积蓄就全部花光。为维持生计,冯二平经常回广平县帮别人接送三轮车轮胎,挣个零花钱。还经常窜到周围邻县去药狗(用一种药物将狗弄晕,便于抓获)卖点钱花。

冯二平看到干些偷鸡摸狗所挣的钱还是不够花,又想起做收购废品的生意。在当时电缆线容易出手,并且价钱比较高。冯二平想到合法劳动所得既辛苦,又收入微薄,更不能满足自己的私欲,盗窃电缆线所带来的高利润成了他眼中的致富捷径。

在不劳而获思想的助推下,冯二平干起了偷割电缆的勾当。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冯二平驾驶汽油三轮摩托车,携带钳子、脚扣和剪刀等作案工具到河北省磁县境内,将网通公司某营业部的通讯电缆割断65米(价值2600元),造成很多电话用户通信中断。由于该公司设置了自动报警系统,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赶到现场。冯二平还未来得及把割断的电缆线往车上装,见机不妙,便丢下电缆线开车逃离现场。

盗窃电缆没有成功的冯二平有些不甘心。为提高作案的成功率,冯二平叫上薛红霞合伙盗割农业灌溉电力线。在盗窃电缆中,薛红霞负责望风,冯二平负责攀杆剪线和驾驶三轮车。

就这样,冯二平和薛红霞驾驶汽油三轮摩托车,携带管钳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河北省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等地,盗割农业灌溉电力线共计6230米,总价值1万余元。二人的犯罪行为不仅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也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作恶盗贼,黑手伸向农村妇女

这对作恶多端的盗贼不仅惯偷农业灌溉电力线,还经常干些见不得人的营生。2006年9月份的一天,上午10点左右,冯二平和薛红霞从大名县城租住处出来,沿邯大(邯郸至大名)公路,由东向西驾驶着这辆作案常用工具——汽油三轮摩托车,准备深入村庄药狗弄回来卖钱。这是他们当时主要的“职业”。

当他们驾驶到通向一个村庄的路口时,看到前方二三百米的地方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农村妇女骑着自行车,后座上驮着一个孩子(当时只有八九个月大)走过来。这时,薛红霞在车上拍着冯二平肩膀说,“二平,过来一个女的,咱截住她吧,从她身上弄点钱花,不比咱辛苦转一天强呀!”冯二平反问道,“咱怎么截住她?”薛红霞说,“咱走到她跟前,我过去假装问路,你再抢劫她的钱。”

当时正是中午,路上没有别人。他们故意开车靠近这个妇女杨某。薛红霞从三轮车下来后,假装向杨某问路,冯二平悄悄走到杨某背后,趁杨某不注意,一把搂住杨某的脖子,将杨某向路南的玉米地里拖,薛红霞趁机接过杨某驮孩子的自行车,骑上车逃跑。

冯二平将杨某拖到玉米地里,将杨某身上仅有的80元钱抢走。一时吓坏的杨某不知所措,急忙向冯二平求饶,“大哥,求求你别伤害我和我的孩子,你叫我干啥都行。”此时,冯二平更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他用杨某的袜子塞住她的嘴,用一根细铁丝捆住她的双手,将杨某的裤子脱掉,对其实施强奸,而后又用杨某的裤子将她双腿绑住,便迅速开着三轮车逃离现场。

追上薛红霞后,薛红霞把自行车后座上的孩子抱到怀里,冯二平将自行车放在三轮车上。他们驾驶着三轮车向大名县城方向驶去。当走了一段路程后,他们怕事情暴露,又将自行车扔到路边的玉米地里,然后回到大名县城的住处。

杨某经过挣扎,从玉米地里爬到路边,被本村一位放羊的老汉发现了,老汉为她解开了捆绑手脚的绳子。杨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

丧尽天良,将抢到孩子卖掉

被抢的孩子由于离开了自己的母亲,整整哭叫了三个多小时。已经哭叫疲惫的孩子最终入睡了,当她醒后,可能发现抱着自己的不是母亲,又不停地哭闹。薛红霞和冯二平看到孩子一直在哭闹,怕事情败露,就商量把这个孩子卖给他人。

由于薛红霞经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结识不少狐朋狗友,其中有一个叫小芬(化名)的中年妇女。小芬本来是山东莘县人,因经常帮人说媒、给孩子找人家,常在大名和莘县一带活动。

薛红霞当天就给小芬打通了电话,提出想把这个孩子卖了。第二天小芬给薛红霞回话说,有一户人家想要孩子。

第三天吃过早饭,按照小芬的安排,薛红霞和冯二平抱着孩子乘坐公交车先去了大名县某村一个饭店内,见到了小芬和一个叫小白(化名)的中年妇女。买主就是小白帮忙联系的。然后,他们四个人又一起乘坐公交车到了山东省莘县一个村庄。

在那个村的一个旧货市场附近,小白和小芬将买主叫来。买主是一对夫妇,婚后生育了一个男孩,因妇女不能再生育,决定再抱养一个女孩。薛红霞对这对夫妇说,“我是孩子的母亲,冯二平是孩子的父亲。我们前面生了两个女儿,想要个儿子,这不又生了个女儿。我们俩因在邯郸卖水果,照顾不过来,想找一个好人家收养她。”

买主信以为真,见到孩子后,要求到医院做个全面检查,看看小孩的身体有没有毛病。他们四人与买主到医院后,经过检查,孩子一切正常。最后,通过双方协商,这对夫妇给了冯二平1.35万元后,把这个孩子抱走了。

交易完成后,这1.35万元中,冯二平给薛红霞1万元,给小芬2000元,小芬给小白500元。冯二平怕小白不高兴,又给她500元。

集市卖狗,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7年1月,薛红霞的丈夫冯某见妻子与他人私奔,以夫妻名义在外同居,决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婚罪对冯二平和薛红霞立案侦查。

河北省广平县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后,开始对两人实施追逃。后来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冯二平经常在农村集市上出现。

2007年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冯二平来到一个农村集市上,正准备将药晕的狗拿到集市上去卖时,被蹲守在集市上的民警当场抓获。

在审讯中,冯二平不但对重婚的事实作了交代,还将伙同薛红霞盗割农用灌溉电力线、毁坏冯某家屋内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随之,薛红霞也落入法网。

此案在开庭审理中,冯二平为不让薛红霞承担过多责任,主动承认上述犯罪行为都是自己的主谋,薛红霞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在作案过程中,有时只是帮个忙。

2007年4月,冯二平和薛红霞因涉嫌重婚罪、盗窃罪、毁坏财物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被河北省广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

2008年11月,薛红霞刑满释放,又另嫁他人。冯二平要到2014年才能刑满释放,但其假释的手续已经上报,很快要审批下来,而正是这起抢劫婴儿案件的告破使其假释成为泡影。

该案发生后,在当地影响恶劣,性质严重,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当地警方全力侦破,但嫌疑人像人间蒸发一样无影无踪。随后几年,大名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破。

由于该案除了抢劫、拐卖儿童外,犯罪嫌疑人还有强奸行为,大名警方将案发时提取的物证及时送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作DNA鉴定,经鉴定物证上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并作出DNA数据。后来,大名警方做了大量摸排工作,多次提取血样到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比对均未果。

2013年元旦刚过,办案民警在刚升级的国家DNA基因库进行比对时,发现一组数据和2006年发生的拦路抢劫案提取的DNA数据非常吻合。

经比对,该组数据的来源为一名正在邯郸监狱的服刑人员,且该服刑人员即将于10日后(办理假释的手续即将被批准)被释放。由于时间紧迫,办案民警随即兵分两路,分别到嫌疑人原户籍所在地和邯郸监狱调查取证,经再次核实,确认该嫌疑人为2006年9月在大名县境内实施强奸、抢劫的犯罪嫌疑人。2013年1月7日,冯二平被河北大名警方从邯郸监狱押解到大名县看守所关押。

经审讯,冯二平交代了2006年伙同薛红霞,在大名县境内实施抢劫、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随后,警方将薛红霞抓获归案。

此时,解救被拐卖的孩子成为该案的重中之重。办案民警赶到山东莘县,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历时一周时间,终于找到被贩卖的孩子,并成功解救,失去6年多的孩子终于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

因收养孩子的那对父母一直善待孩子,并将孩子送到县城较好的私立学校读书,且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时主动配合工作,主动将孩子还给其亲生父母,虽然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按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介绍卖掉孩子的小芬、小白正被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至此,历时6年时间,在大名警方不间断努力下,这起公安部督办的拦路抢劫案件成功告破。2013年2月4日,冯二平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薛红霞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8日,大名警方对本案中小芬的身份和犯罪事实已查清,并对其刑事拘留。小芬的真实姓名叫王翠芬,现年52岁,系山东莘县人。3月12日,王翠芬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曹现革张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