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公开地下水监测数据
律师称数据检测标准未说明部分重要指标未检测
国土资源部给律师寄来的《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京华时报记者潘之望摄
2月25日,北京律师黄乐平等三人致函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全国地下水监测详情(详见本报之前报道)。前天,三名律师收到书面回复,一并寄达的还有厚达400页的水质报表。专家分析时指出,报表呈现的总体水质状况可能与现实不符,我国目前使用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仍是20年前的,早已过时,建议重新制定相关标准。
□公开
规定期限作出答复
申请信息公开的黄乐平、韩世春和叶明欣,为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
2月25日,三位律师通过电子邮件和EMS快递,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各城市的具体结果。申请缘由是:早在201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布了2011年地下水监测概况,但没有详细数据。
3月22日,黄乐平等三人尚未收到回复。三人“以为国土资源部不予回复”,遂委托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恳请予以答复。律师函发出3天,三人收到信息公开告知书。
《告知书》落款时间为3月18日,落款为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代章))。
其内容称,2月27日收到申请,该部依法受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以此推算,国土资源部的回复是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的。
对此,该申请项目的执行人叶明欣认为,国土资源部的回应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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