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今年将全面推行。据2月19日新华社报道,卫生部官员回应,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该模式,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因条件限制,短期内也无法全面施行。
“先看病后付费”是一种对患者来说更便捷省事的支付结账方式,从医疗保障角度看,“先看病后付费”还是“先付费后看病”,实际上涉及基本的医疗伦理和相应的医疗保障水平问题。
很明显,面对前来就诊的病人,医院如果坚持“先付费后看病”、要钱优先于看病,那么“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救死扶伤”这样的基本医疗伦理,就会变得有些名不副实,并且容易引发一些医患间的纠纷。
但需清楚认识到的是,从“先付费后看病”到“先看病后付费”的转变,其实面临诸多现实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那么,如何让这个转变更顺利一些?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实际上主要还是一个如何不断改进完善医保制度,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和能力的问题。此前,我国医院所以普遍执行“先付费后看病”,以防范患者逃费,而一些患者也常常面临“等钱救命”的困境,追根溯源,无非还是“看病贵”的医疗现实——医保制度不够给力、保障水平不够到位。
近年来,这方面的问题不断受到重视,医保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但要不折不扣地确保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仍存在一些瓶颈。
其一,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保障水平其实并不算高,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和必要,“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诚如卫生部长陈竺不久前所说,“虽然目前中国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居民用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
其二,医保统筹层次太低,跨区域的医保异地报销结算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医保卡仍做不到全国范围内的“一卡通”。同时,即使一些可以异地报销的地方,也普遍存在手续烦琐,无法即时结算,越是外地大医院报销比例越低的问题。这正如有业内人士指出的,“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县级医院75%,市级医院50%,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
其三,对于那些仍游离于医保制度之外的患者,目前也缺乏一种可以兜底埋单的医疗救助制度。因此,面对这类病人,如果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势必会面临不小的欠费风险。
此外,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还需一个健全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与之配套,以降低少数患者恶意逃费的可能性。□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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