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称龚爱爱系主动投案 为避免亲朋等受侵扰

来源:红网
2013-02-06 09:24:39

律师分析:可能还涉嫌行贿罪

李长青律师认为,仅龚爱爱伪造各种证件的违法行为,按照法条,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目前具体信息不明了,所以还不能对定罪量刑做出具体判断。

《刑法》第282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伪造户口的公安人员与房姐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另外,房姐拥有四个身份证。《刑法》第282条还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此规定,房姐还会因其伪造身份证行为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除此之外,房姐在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过程中,如向办理相关证件的民警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好处,还会涉嫌行贿罪。

[追问]

个人财产是否会被没收?

“房姐”龚爱爱的假户口名下有数十亿的房产,这些财产是否应该依法没收?

就此,有法学人士指出,龚爱爱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保护。如果龚爱爱的购房款是合法取得,假户口的处罚有专门的法律条文,不应涉及财产处分。如果房产是违法犯罪所得,将会被返还受害人或者上缴政府。

人大代表资格是否终止?

龚爱爱作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需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如果龚爱爱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本级人大可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汇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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