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嘉。记者汤南 摄
患淋巴癌 再治疗一年半左右八成能治愈
在香港出生无法申请内地重大疾病救助
母亲无法长期留港女童也无法赴港治疗
在儿童病区里,几乎所有孩子都有家人轮流照顾,只有小嘉嘉是个例外。2011年6月,两岁多的嘉嘉被确诊患有淋巴癌后,陪伴在她身边的只有母亲丽丽。就在母女俩最需要照顾与分担的时候,父亲刘滔却以办贷款为孩子筹集治疗费用为由,提出假离婚。
医生说,只要再坚持一年半左右的后续治疗,嘉嘉就有80%治愈的可能(五年内不复发可视为治愈)。然而,丽丽已为前期治疗欠下40万元巨额债务,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而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全额承担女儿治疗费用的父亲,此时也如人间蒸发般音信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