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公共场所拟全面禁烟 香烟包装警示面积要扩大

作者:李秋萌 来源:京华时报
2012-12-26 09:23:50

□亮点2

我国将压缩烟叶种植面积

【问题】我国烟草生产体系庞大,烟草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

【应对】我国将加大烟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烟草行业改革,压缩烟草企业和卷烟品牌数量,控制新增投资和生产能力。鼓励烟叶产区发展烟叶替代作物,压缩烟叶种植区域,努力为转产烟农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努力降低地方财政对烟草产业的依赖度,严格限制各种鼓励烟草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烟草产业转型发展。

未来三年,我国将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烟草

流行监测体系,开展专项调查和研究,在居民健康调查项目中,增加烟草使用情况的调查内容。完善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监测体系,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信息识别代码,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和监控。

□亮点3

烟企禁借慈善名促销

【问题】尽管目前我国禁止直接的烟草广告,但是对户外以及互联网广告却没有明确的限制。部分城市高速公路旁、旅游景点周边的烟草广告随处可见。同时,调查显示,31%的吸烟者和27%的非吸烟者“经常”或“偶尔”在报纸或电视上看到重要人物吸烟。

【应对】烟草“植入广告”将被整顿。我国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范围扩大到互联网、图书、音像制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禁止烟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等进行烟草促销;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以及采用直接或间接的奖励手段鼓励购买烟草制品。禁止烟草企业采用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手段或可能对烟草制品特性、健康影响、

释放物信息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烟草制品。

此外,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吸烟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