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买方市场的存在以及受贩卖儿童暴利驱使,一些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拐卖儿童犯罪仍然将长期存在,“打拐”“防拐”将是一场长期、艰巨的战争。
陈士渠说:“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儿女双全、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在一些地区群众中仍然根深蒂固,这使得拐卖儿童犯罪在一些地方仍呈现多发态势。”
贩卖儿童日趋暴利也是该类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说:“拐卖儿童犯罪日渐成为跨区域、跨省的团伙作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性强,有人负责在云南、四川、贵州等省份偏远地区收购、拐骗小孩,有人负责联系沿海地区买主,甚至层层转手,有人负责运输。”
以一个发育良好的男婴为例,‘人贩子’在云南等地的收购价为3万元左右,福建、广东等地的第一手中介负责联系买主或下线中介,找到买主后,中介再以4至6万元的价格将婴儿从云南等地购入,再卖给下线中介,一个婴儿经过层层转手卖到买方时的价格达到7至9万元。
王锡章说:“从事中介的‘人贩子’多为农村中年妇女,文化程度低,没什么其他收入,介绍卖一个小孩可以赚上万元,成本低、来钱快,很多人铤而走险。”
陈士渠告诉记者,在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同时,中国公安机关通过建立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打拐“一长三包责任制”等机制,解救被拐儿童,帮助他们寻找亲生父母。
去年6月起,公安机关开展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对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一律采集DNA信息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公安部要求,各地110指挥中心接到儿童失踪的报警后,下达处警指令要快,治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力量出警动作要快,路口路面的查控堵截措施落实要快;刑侦部门立案开展侦查要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