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以药养医(聚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①)
——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观察
公立医院是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县级公立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龙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的核心。今年6月,全国选择311个县(市)作为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发挥基本医保补偿作用,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从今天起,本版推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系列报道,分别报道浙江、陕西、河南等地的改革经验,敬请关注。
——编 者
一问:患者能否少花钱
尽管医疗服务费提高了,但药费降低了。医生不再乱开药,患者少吃冤枉药
这是一场静悄悄的改革。曾经延续了60多年的“以药养医”历史,如今在浙江省31个县(市、区)的132家县级公立医院宣告结束。
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模式是“一减两调一补”。“一减”是减少药品费用;“两调”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一补”是增加财政投入补助。
2011年12月26日,绍兴县推出以“药品零差率”为突破口的公立医院改革,成为首批“吃螃蟹者”之一。
今年初,家住绍兴县柯岩街道的罗阿满来到绍兴县中心医院,她意外地发现,原来2.5元的挂号费变成了10元。一看到涨价,她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但是,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在结账时,她注意到降糖药由原来的每盒77元降为63元。总体来说,看病还少花钱了。
在绍兴县中心医院内科病房,记者见到正在住院的潘月香。她今年70岁,患高血压多年,每天要吃5种药。她算了一笔账,自从药品零差率后,每月自付药费少了180元。“有的常用药,医院比药店的还便宜。”她说。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认为,此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增加老百姓负担。除了中药饮片,所有药品取消加成,按实际进价销售,医院不赚药钱。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绝大部分通过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弥补,调价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总量的90%。同时,将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总体医药负担不增加。
“改革后,同样100元的费用,结构更优化了。尽管医疗服务费提高了,但药费降低了。一增一减,基本平衡。改革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医院从卖药变成卖服务,医生不再乱开药,患者少吃冤枉药。”马伟杭说。
但是,医疗服务价格的提升,也增加了少数特定人群的经济负担。据绍兴县调查,无医保流动人员的住院费用平均增加了5%—10%;血液透析患者的次均费用增加了3%—5%。据龙游县调查,一些以诊疗手段为主的科室费用有所增加,如口腔科门诊次均费用上升12%,理疗科门诊次均费用上升40%,病人流失趋势明显。针对这一现象,浙江省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微调。
总体来看,县级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局面彻底打破,呈现“两增两减两满意”态势,即医院总收入和病人就诊人次增加、药品费用和药占比减少、患者对服务和费用分担以及医务人员对收入满意,基本实现了“人民群众得实惠、医护人员添动力、医疗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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