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记者据公开报道统计,山东、福建、上海、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安徽、浙江、湖北、海南、云南、江西等13省市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
■政策
十八大报告中,“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表述上,“义务”二字的消失,专家分析,从义务教育到教育,这样的转变,意味着从就学层次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乃至高等教育阶段的大门,都要向农民工子女平等敞开。
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年底前,31个省(市、自治区)要因地制宜出台各地的异地高考具体政策。
截至目前,记者据公开报道统计,山东、福建、上海、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安徽、浙江、湖北、海南、云南、江西等13省市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
异地高考设有“门槛”
10月31日,黑龙江率先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成为第一个明确“异地高考”具体门槛的省份。据黑龙江教育厅公布的文件,“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可在当地报名就地高考,这项政策自2013年高考开始实施。
继黑龙江之后,江苏也明确表示,将在2013年开放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不过目前尚未公布就地高考的具体门槛。
近日已进行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的江苏省,在报名通知中明确表示,非本省户籍的考生暂不得在江苏参加高考报名,待江苏省有关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后,符合2013年报考条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再安排集中办理相关补报名手续。
山东福建2014年开启异地高考
而于今年2月29日,率先宣布突破高考户籍限制的山东省,则从2014年起才将允许非户籍考生异地高考。
福建省也在早前明确,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此外,其他各省也均在积极谋划中,安徽省教育厅表示,目前异地高考方案已进入专家论证阶段,12月份将出台。浙江省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则透露,浙江异地高考方案已初步拟定,本周内部提交讨论。
异地高考·三大焦点
全国异地高考已破冰,但异地高考的门槛如何设置、如何兼顾本地户籍考生的正当权益、实施的时间等三大焦点问题仍需要明晰的答案。
媒体声音:尽快走向教育平权
媒体对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关注更多体现在相关建议方面。归纳起来共有五大建议:异地高考应成为户籍改革“破冰”之举;相关部门应抓住机会,走向教育平权;异地高考门槛设置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各地方政府需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各地应尽快明确相关政策出台时间。
少数利益受损人群应选择让渡
2003年,相关文件出台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近10年过去了,当时就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正面临或者即将面临高考。依照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家关信平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异地高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京津沪等地区的市民已经习惯享受比外地更加优越的高考资源,当越来越多的人要求公平、平等的重新分配资源时就产生了矛盾。关信平认为公平意识是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关键。人们关心的“不在于个人获得的机会多大,而是在于与别人的机会是否一样”。所以他建议可以把报考放开,根据报名情况调节名额,让各地的录取比例接近,各级学校的录取比例也接近。但调节录取名额有待中央政府统筹安排,关信平称,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符合我国制定公共政策的共同特点:先地方,后中央。“各地方政府做到一定程度,中央才能出台统一方案。”由于各地高考资源、教育水平、流动人口数量等因素差异较大,各地方政府需要先根据自身情况对异地高考事项作出调整方案,随后中央才能统筹安排。关信平表示,少数利益受损的人群应该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让渡一些利益。并且提出,由于扩招等因素,京津沪等地区的考生是在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增加的幅度相对少一些。(稿件据人民网、央视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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