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标准7年8次上调 城乡差距缩小至1.4倍

作者:童曙泉 来源:北京日报
2012-10-24 21:41:31

城乡低保标准7年8次上调 城乡差距缩小至1.4倍

  社会救助是为最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托底”的最后一道防线。2007年,因为肉蛋价格上涨,市民政局调整本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缓解市民吃肉难。5年后,本市社会救助工作,已从“保温饱、保生存”向“促进发展、共享成果”转变,围绕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基本生活需求,正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从近3倍缩小至1.4倍

  “今年全家每个月能拿到1560元钱,比去年多了近一倍。”顺义区仁和镇平各庄村村民刘金侠一家,今年的低保救助金,涨幅历年最高。从今年起,他的低保待遇跟城里人看齐了。今年,本市朝阳、海淀、丰台、顺义等四个区已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

  这也是自2005年以来,刘金侠拿到的低保金第8次“变厚”。据介绍,2005年以来本市共8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目前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520元,郊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380元至520元不等。通过连续调整,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接近城市低保标准,差距从2005年的近3倍缩小到目前的1.4倍。“十二五”末,本市将力争实现全市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调整的背后,是本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更加科学化。

  2005年及2006年,北京市相继建立实施科学的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低保标准的测算具有了指标化、公式化、程序化三个主要特点。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菜篮子法”与“恩格尔系数法”相结合的低保标准测算方法。2011年,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是以北京的做法为蓝本。

  按照调整机制,低保政策更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低保金额度逐年提高。全市纳入低保范围的10.51万户、18.47万名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救助标准率先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周末可以给儿子炖一锅肉了!”2010年12月1日,拿到民政部门发放的300元临时性生活补贴后,家住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大安澜营社区廉租房的司先生曾这样对记者说。

  老司这样的低保户,收到“物价补贴”已经不是第一次。为应对物价上涨,从2005年起,北京制定了基本消费品价格波动应急救助预案,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机制。2007年上半年北京市猪肉、鸡蛋等物价涨幅较大,全市就首次启动基本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给城乡低保户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了9个月。

  如今,这一制度已经固定下来。例如2010年以来,针对物价波动情况,又先后5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中央和市级的生活补贴,及时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这些工作在全国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一些机制直接被借鉴为全国通用做法,很好地发挥了保障民生、促进公平、维持稳定的积极作用。

  5大专项救助提供全面保障

  看病难、住房难、就业难、就学难等是低收入群体普遍面临的实际困难。北京市近年先后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灾害和临时救助等5大专项救助制度,其综合效应日益明显。

  本市于2001年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2004年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并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随后,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暂行办法、统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特困人员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城乡特困学生儿童“两病”试点救助等多项政策相继出台。2012年,本市又出台实施重大疾病救助政策。

  目前,全市已经建立起包括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参合,医疗费用减免、门诊与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等内容的多层次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门诊、住院治疗的救助比例为60%,救助最高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和30000元。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白血病等9类重大疾病的救助比例提高至70%,全年累计救助总额最高达8万元。

  住房救助方面,城里从2001年起实行廉租房制度;农村从1995年开始实施特困户危房翻建和维修,2010年实现常态化救助。目前,农村翻建房屋每户最高可补助4.5万元、维修最高补助1.35万元。

  教育救助方面,本市逐步建立起覆盖从学前教育一直到本科教育各个阶段的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包括人民助学金制度、“两免一补”政策、大学新生入学教育救助等。

  临时救助应急

  救助雪中送炭

  在低保制度、专项救助制度的基础上,本市建立并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享受低保、专项救助后,居民家庭基本生活还存在困难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阶段性的生活救助。其中,冬季供暖救助主要对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城乡低保家庭,每个采暖季每户发放400元临时救助金;对依靠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城乡低保家庭,按每户60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采暖补贴。

  2009年建立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后,低收入家庭可再申请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待遇和一次性临时救助待遇,进一步缓解了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