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某些极端事件引发的不安情绪,以至于让个别人有意或者无意效仿,应该是当下社会危险的“毒素”。对于正确处置此类案件,在法制建设、社会治理、媒体报道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人命关天的玩笑开不得,这本是连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但近段时间以来,诸如航班“诈弹”、取款“割喉”假报警这样的荒唐事却一再上演,让人不得不对此类“玩笑”的“阶段性高概率”产生担忧。
10月10日上午,贵阳机场一旅客因安检时多次不能通过产生不耐烦情绪,对安检人员谎称“包里有炸药”,后被警方控制。经查,未发现这名旅客携带爆炸物品,警方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放行,当次航班和机场秩序未受影响。
据统计,从8月29日到10月10日,短短40多天已有超过5架航班遭遇恐吓。加上上半年数据,今年已经公开的国内航班受危险信息影响事件不下10起。从这几起航班恐吓事件来看,大多是肇事者为了恶搞、泄私愤、企图通过阻止航班起飞达到不让某旅客离开等目的而上演的恶作剧。好在各方面应对得当,“诈弹”并未真正演变成悲剧,相关肇事者也很快被处理。
10月8日,另一则“玩笑”在南京上演。一女子报警称遭遇“割喉抢劫”,不过,警方仅用12小时便查明真相,这是虚惊一场。当事女子因购买了两万多元彩票未中奖,担心家人责怪,便用刀将自己割伤,自导自演了一出“割喉抢劫”。
毫无疑问,这名谎报警情的女子与航班“诈弹”制造者将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还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纾解一段时间“畸高”的这类假警“玩笑”给公众带来的心理压力,以及怎样防止由极端个案带来的效仿蔓延,应当分析对策。
不少人指出,眼下对于报假警的处罚,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标准模糊且代价较轻。有专家表示,对航班“诈弹”恶作剧的肇事者,有的只拘留数天,经济处罚也就500元至2000元,显然难以达到惩戒的效果。
然而,由某些极端事件引发的社会情绪不安,以至于让个别人有意或者无意效仿,应该是当下社会危险的“毒素”。一些情节恶劣的案件,因为牵涉面大,需要公开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但是信息传播如何避免负面的渲染与暗示,需要研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妥善把握。
对于正确处置此类极端案件,我们在法制建设、社会治理、媒体报道等方面,的确有许多值得警醒的地方,比如加大立法惩治力度、加强治安管控能力、媒体不要一味追求惊悚细节和轰动效应等,对于有效阻止此类“毒素”传播势必会发挥有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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