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涉嫌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审判决。
这些人,都曾在始于三年前的重庆警方打击涉嫌黑社会犯罪行动中担任要职。
郭维国时任重庆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阳参与了一些案件的侦破,王智曾任涉及资产数额最大的彭志民案专案组组长。
记者从当地政法系统、涉案人员家属、法律工作者多方采访获悉,在重庆市高层关注下,当地以公检法联合工作组的形式,正对郭维国等人参与侦查和财产刑(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有两种: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执行的重要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家属和工作组基本能维持日常沟通,但还未启动正式的申诉回复或资产退还程序。
黎强案资产欲二度变现
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5月28日曾预挂牌一项“涉黑”资产。这批资产属于三年前被判为涉黑组织的前民营交通运输业企业家黎强,现年54岁的黎强失去自由近3年,刑期还有17年。其创立的10数家公司已属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渝兴建投”)。
2009年12月29日的黎案一审判决书显示,黎案发于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2009年6月18日接到的一项举报,称2000年以来,黎强、伍树芹(其妻)、何永红(妹夫)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法经营罪等。次日公安即立案侦查。7月中旬黎强等家人归案。黎强到案后仅主动供诉了行贿一位科级官员的情况,但一直否认涉黑。
如今,54岁的黎强已失去自由近3年,刑期还有17年。而其创立的10数家公司已属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渝兴建投”)。
渝兴建投系巴南区政府下属投融资平台,此次预挂牌出让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威通运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威通集团”)100%股权,涵盖黎强曾经营的交通运输类资产和关联公司股权。预挂牌6月末完成后,出让方已经与多家重庆本土运输企业接触。
交易所和渝兴建投负责该项目的人士都透露,出让方希望在正式挂牌前,与竞拍方签订意向合约,以确保正式挂牌时不会流标。尽管巴南区对市级公交企业的出价和附带条件尚不满意,但交易仍希望在9月上旬达成。巴南区国有资产办公室也参与到前期商谈中。
黎强以家族化集中式架构管理近20家企业,主业资产为交通运输,辅业则有地产、金融两类。十余家交通运输类企业主要由原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渝强集团”)出资持股。地产公司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黎强地产”)由黎本人和妻子伍树芹以自然人形式出资。渝强集团在巴南区还出资控股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在重庆法院于2009年10月25日和2010年2月8日的两次审理中,主要资产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出租汽车公司”)和黎强地产均被判无罪。这些资产绝大部分已被司法执行,已通过交易所挂牌或董事会决议转让给渝兴建投。
黎强案核心资产分多次在交易所挂牌。2011年1月,黎强地产100%股权与重庆芹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底价约1.66亿元。2011年3月,渝强集团、出租汽车公司等8家公司作价1.985亿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交易所文件显示,挂牌交易的委托方均是巴南区财政局,由其委托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定价。渝兴建投将这些资产整体性购入,转让价均为评估底价。工商信息显示,渝兴建投收购相关股权后,在2011年内迅速完成各公司董事会的改组,之后将各公司更名或注销。渝强集团被更名为威通集团,在公交运输工具上也很快除去渝强或黎强字样。渝兴建投官方网站也明确将资产纳入公司宣传。
接近黎强家族的人士说,今年5月已出狱的家属曾与黎沟通资产事宜,黎通过监狱的对话机说,他在被刑拘后被要求签署委托一位高管在董事会行权的协议。工商资料显示,在挂牌后上述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进行工商变更,黎强与其妻子失去董事席位。
由于已被冻结罚没的资产至今没有清单,外界并不了解相关资产的交接是否都已经过严格审计。黎强家族成员出狱后行事低调,并未就此公开置评。
收购黎强案资产或一时利于渝兴建投。其2010年发行企业债时披露的数据显示,尽管公司资产不断扩充,但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状况则持续减弱。但在相关公司后续能提供的现金流有限的情况下,变现资产则有利于现期投资任务较重时的资金状况。
黎强案资产主要仍为公交线路经营类。工商资料显示,渝兴建投已向黎强地产派出集团下属地产子公司的负责人去担任董事长。渝兴建投内部人士说,集团对公交领域了解并不够,因此最终决定将威通集团整体出让。
有关方面曾希望当地最大一家民营企业竞拍这些资产。“这些公司资产状况不差,但谁接收了它,良心上可能会过不去。”该企业的创始人对本报记者说。
谈及第二次资产变现会否存在变数时,渝兴建投负责人士说,公司是从公开市场招拍挂中获得的相关资产,即便未来对案件进行改判,也不会影响这些资产的权属。但为黎家提供咨询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认为,其中大量资产并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超出了裁定的罚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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